导读: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提供的数据,截至2007年12月底,在“拖拉机”词条下显示的2007年1~12月我国已授权各类专利共293项(含已公告的发明专利),其中国外企业在我国授权或公告的专利25项,占总量的8.5%;国内职务发明授权或公告的专利94项,占总量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提供的数据,截至2007年12月底,在“拖拉机”词条下显示的2007年1~12月我国已授权各类专利共293项(含已公告的发明专利),其中国外企业在我国授权或公告的专利25项,占总量的8.5%;国内职务发明授权或公告的专利94项,占总量的32.1%;国内非职务发明授权或公告的专利174项,占总量的59.4%。目前,我国的专利类型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在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权或公告的拖拉机词条的专利中,发明专利24项,占8.2%;实用新型专利177项,占60.4%;外观设计专利92项,占31.4%。在这些专利项目中,涉及拖拉机整机的51项,涉及与拖拉机配套机具的22项,涉及拖拉机配套零部件的217项,涉及拖拉机实验设施的3项。
我国农机行业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快速增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加强企业专利制度建设,大力提高专利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对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国内农机行业专利纠纷及侵权官司的不断增多,使得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者申请专利、充分利用专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热情高涨。分析2007年拖拉机行业的专利授权及公告状况,具体表现出以下特征:
专利授权与公告量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提供的信息,2004-2006年间,每年授权与公告的拖拉机词条的各类专利总量同比上年平均以18.5%的速率快速增长,而2007年与2006年相比,总量增长73.4%。
国外在华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增长幅度较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国外接轨已是水到渠成。国外企业及个人在华申请的拖拉机词条专利数量增长趋势非常明显。2006年就有以日本洋马农机株式会社为主的日本和瑞典的企业和个人在我国申请的16项拖拉机专利得以授权或公告。2007年,日本洋马、久保田及法国一家公司在我国申请的拖拉机词条专利授权或公告总量为25项。
2007年已授权或公告的拖拉机发明专利数量,国内首次超过国外。在2007年已授权或公告的拖拉机发明专利中,24项发明专利中有20项为国内职务和非职务发明,这是我国实行专利制度以来在拖拉机行业当年授权或公告发明专利中国内职务和非职务发明所占比例最大的一年。
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增幅加大。2007年已授权或公告的拖拉机专利类型结构虽然偏多于专利性较弱的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但发明专利与去年相比增幅为118%;实用新型专利增幅为48%;外观设计专利增幅为142%。在国内职务和个人非职务发明的拖拉机词条专利中大部分专利项目为小四轮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在企业职务发明的拖拉机词条专利项目中,则大部分为大中型拖拉机。在所有的拖拉机词条专利中尤其以配套零部件所占比例最大,占74.1%;涉及与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占7.5%;涉及整机的占17.4%;涉及拖拉机实验设施的占1%。
专利申请人结构偏多于非职务发明。国内拖拉机专利申请人职务发明(单位)与非职务发明(个人)的比例基本为1:1.85,职务发明明显偏少,这个结构多年来没有明显改变。这与近年来拖拉机行业的快速发展很不相称。但从另一方面讲,非职务发明的大量增加,也说明了民间发明创造的活跃和全社会专利保护意识的提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非职务发明专利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型股份制企业或其它民营企业的专利是以其法人或其他负责人的名义申报的,这种情况利弊共存,有利的是可以利用国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费用的减缓政策能节省部分专利费用(职务发明专利费用减缓幅度要低于非职务发明专利)。有弊的是一旦专利权人发生人事或其他变动,招致专利权归属纠纷不可避免。
专利申请重视程度参差不齐。纵观近几年拖拉机行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有一个明显的规律表现为专利申请层面分布不均匀。无论是规模大或小的国有企业或其它体制的企业以及个人,专利获取量多者则连年增多,少者则始终处于弱势,有的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专利却很少,还有不少企业甚至没有申请过专利。而不少小型拖拉机企业及个人却拥有不少专利,这就出现了个人与中小企业作为原告向一些知名度很高的大中型拖拉机企业主张专利权的现象,使得这些大中型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
拖拉机发明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