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31日讯:从去年的“齐二药”等大案接连发生,到今年国家药监局原负责人郑筱萸被处极刑,公众信任危机阴影自上而下笼罩着整个药监系统。究竟我市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如何呢?我市人民群众的用药环境是否安全呢?昨日,市政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31日讯:从去年的“齐二药”等大案接连发生,到今年国家药监局原负责人郑筱萸被处极刑,公众信任危机阴影自上而下笼罩着整个药监系统。究竟我市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如何呢?我市人民群众的用药环境是否安全呢?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的药品安全情况,会议中透露去年河南省药品合格率位居全国第一,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医药连锁企业要达到100%统一配送,以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有专家建议,政府和企业主动公布药品相关信息才是改善用药安全之道。晚报记者 孙娟

去年河南省药品合格率98.7%,居全国第一

我市市民用药情况是否安全呢?据悉,目前我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50家,药品批发企业6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8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269家,诊所4000多家,医药器械生产企业113家。市药监局表示,经普查,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共有注册品种1464个,目前全市已对187个注册品种实施GMP管理。“去年河南省药品合格率是98.7%,位居全国第一,同时我市的药品安全呈逐年上升态势。”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

监督员坐镇制药厂出问题要担责

为保证药品生产环节不出差错,我市药监系统向涉及生产无菌制剂、疫苗、血液制品、大容量注射剂和小容量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10家药品生产企业派驻了14名驻厂监督员。这些监督员重点对原辅料来源、药品生产工艺和成品检验等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和违法事实情况及时上报。

这种驻厂员能否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呢?市药监局局长吴希悦表示,这样做可以把监管关口前移,有效防止药害事件发生。“这些监督员实行责任制,如果驻厂的药品出现责任,这些监督员要担负主要责任。”

全市所有连锁药店都要统一配送

针对我市的药品流通环节监管情况,市药监局表示,近期将重点整治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不能统一配送、连而不锁和零售药店出租柜台等问题,经过集中检查整顿,目前全市28家连锁企业,达到药品统一配送的企业由原来的6家增加到了23家,其中未达到100%统一配送的连锁企业,市药监局表示要在年底前完成。

  市药监局还要求,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者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

针对农村药店少,农民缺乏必要的合理用药知识这一情况,我市建立了符合实际情况的药品供应网络和发展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六县一区有2022个村实现了药品连锁配送进村,覆盖率达100%。

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可在线报告

市药监局表示,医院要依法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并开通网络实现在线报告,保障市民用药的安全。

据统计,市药监局对18个项目的药品检测结果出具药品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正确率100%。1至9月份,共收集录入ADR(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636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64例,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告1100例。

从10月1日开始,我市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购进、销售数量、库存数量也实施了全过程动态监管。

数字 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156起

截至目前,我市药监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11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56起,结案2095起,结案率97.2%。其中,重大案件9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收缴罚没款314.3万元。

查处案件的类型主要有:小针剂、小输液内有可见异物;零售企业没有按规定放置药品,比如仓库温度不够、防鼠措施不到位;剂量使用超标,医师出现人为的事故等。

建议 药品信息公布应多渠道、经常性

让老百姓用药更安全

面对药品安全不足的现状,改善之路在何方?一位经常打医疗事故官司的律师说,老百姓很信任政府的信息,有关药品的各种信息,例如哪些药曾出现过不良反应等,这些信息公布不太透明,信息不平等导致打起官司来也无法很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因此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都有义务向公众提供这些信息。

但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现场,市药监局对于查处的9起重大案件一直保持缄默,其负责人表示“有问题的企业已记入黑名单,希望这些企业不要再出现问题”,至于会不会公布这张名单,“需要公布的时候就会公布”,药监局领导这样说。

有专家认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政府、企业各尽其责是关键,政府更应该加强监管力度,构建透明公正的信息公布平台,切实保障药品安全。

对于老百姓如何自己保障用药安全,吴希悦给老百姓建议,一定要到正规药店购买,要看药品是否正规厂家生产。“最近发现我市有很多收药的小商贩,还有摆摊设点卖药的,甚至还有卖过期药品的,这些一定不要买。”吴希悦提醒说,“如果怀疑某个药品有问题,不要急于丢掉,一定要先报到药监局再说。”


药品药监局位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