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09〕45号)精神,重庆市安监局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初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09〕45号)精神,重庆市安监局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初步完善、三年基本规范、五年全面达标”的要求,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级推进”的原则,着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30%以上,即完成844个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其中市安监局重点抓好20个非煤矿山企业创建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同时指导3个非煤矿山企业创建一、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将矿山企业达标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及矿山企业。区县→乡镇(街道)→矿山企业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企业创建准备阶段

  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并报当地安监局备案。按照“政府推进、企业自愿、市场运作”的办法,由企业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专家作现场技术指导,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完成达标创建准备工作。

  (三)申报考评验收阶段

  企业完成创建准备工作后,结合企业条件和实际情况,可向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或市安监局申请达标考评验收。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负责四、五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市安监局负责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并视企业情况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向国家局申报一、二级达标企业。

  (四)总结提高阶段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负责对本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动态监管,确保标准不降低,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安监局成立“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指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抓好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二)统一思想,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已纳入2009年市政府对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目标,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并纳入实施“平安重庆”和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确保达标工作有序推进。要将安全标准化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办矿山立项及整顿规范矿业开发秩序相结合,把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淘汰生产规模小、装备水平低、人员素质差、安全无保障的小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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