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旧时,天津日租界最初依靠法商电灯房供电,日商工业组合与租界当局签订了办电特许合同,并于1907年建立了一座配电所。由于该组织垄断经营,电价高昂。1921年1月,日商工业组合特许合同期满,改由日租界居留民团直接经营,继续向法商电灯房购电。随着

  旧时,天津日租界最初依靠法商电灯房供电,日商工业组合与租界当局签订了办电特许合同,并于1907年建立了一座配电所。由于该组织垄断经营,电价高昂。1921年1月,日商工业组合特许合同期满,改由日租界居留民团直接经营,继续向法商电灯房购电。随着日租界人口膨胀,工厂增多,每年电力增加的数字是前五年的30%到100%,1923年“对电力惊人的需要,迫使租界局一年以来进行特别计划以应付需要”,于是租界当局开始筹建电厂。1926年7月向三菱公司购买950千瓦发电机两台,1927年10月建成电厂,地址在今南京路鞍山道口。

  随着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野心膨胀,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铁)开始染指天津电力工业。1936年初,由满铁旗下的大连满洲电气会社派情报人员前来调查,发现天津四郊通往市中心的电车尚未开通,而且工业用电需求也很大。当时,天津市政府计划在特一区修建发电厂,由于资金匮乏,未能实现。为此,满铁派代表面见天津特别市市长萧振瀛,提出联合投资建厂。萧振瀛不想与日本合作,托词筹建电厂的计划正在执行,而加以拒绝。 不久,萧振瀛去职。满铁担心再次回绝,便以兴中社的名义与市政府洽谈。

  兴中社也是满铁经营的一家公司,成立于1935年12月。1936年6月在天津法租界新华大楼设立办事处,主要进行纺织、玻璃、面粉等行业的投资。经过几次斡旋,并施加压力,天津特别市政府同意了日本人的方案。1936年8月,日本兴中社社长十河信二与市长张自忠签订契约,成立天津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金800万元,由双方均摊。公司董事长张自忠,副董事长石井成一,常务董事马彦翀(市府秘书长)、平山敬三,主任技术员落合兼行。公司经营项目:电灯、电力供应、电车及电力设备的经营。电力供应范围:除法商、英商、比商电厂营业区以外的区域,即天津城四郊和日租界,剩余部分还供应裕丰、钟渊纱厂。公司成立后,天津市政府电业监理处随之取消,并着手天津河东电厂(今天津热电厂)的建设。河东电厂于1937年3月开工,1938年6月建成,投入两台15000千瓦发电机,铺设四条22000伏送电线和5000伏配电线。电厂投入使用后,日租界发电厂随即关闭,同时停止向法商电灯房购电。

  随后兴中社又收购了宁河芦台济光电气公司,并与通州、唐山、秦皇岛电业合并成立冀东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来兴中社代管华北各地电业不断增加,为了达到垄断华北的目的,1938年9月,日本成立华北开发公司,并将英商黄家花园电厂、比商金家窑电厂收购兼并,在天津形成了垄断局面。


电力电业市政府抗战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