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矿业中介矿业投资商投资额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3%收取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2%收取投资额大于1亿元、包括1亿元人民币的按1%收取上市融资矿山资源 受到全球矿业资源价格飞涨的影响,中国矿产行业正进入一段前所未有的高速发

矿业中介矿业投资商投资额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3%收取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2%收取投资额大于1亿元、包括1亿元人民币的按1%收取上市融资矿山资源



受到全球矿业资源价格飞涨的影响,中国矿产行业正进入一段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期。于是,在国内几大矿产资源企业的背后涌现出无数与矿产毫无关系的投资者。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预测,流入矿业的资金或已达千亿,甚至几千亿。

但这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国土资源部方面就担忧,由于利益驱动、地方保护、开矿准入制度不健全、技术落后和管理粗放等原因,多数个体和小型矿山采富弃贫,乱采滥挖,会导致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矿山环境问题特别突出。

国土部官员千元日薪兼职矿业公司

“我的客户里包括许多上市公司,像山东招金这样只有30亿元资本规模的小企业,实在是见得太多了。”说话的人姓许,此时,他坐在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办公室里,不断地向来访者介绍这家矿业中介公司的资质。“甚至一些毫无矿业投资经验的老板也找过我,让我介绍一些项目给他们。现在他们基本都挣大钱了。”许先生边说边抽出一叠厚厚的中介公司与投资商之间的委托书,像这样的文件在许先生身后的窗台上还摆着几摞。

许先生所说的,正是目前大批“门外汉”进入矿业行业疯狂投资的现状。实际上,市场的异动已经受到国内相关政府的特别关注。

在日前举办的2007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透露,目前国内存在着一些房地产企业进入或准备进入采矿产业投资的现象。由于近年来国内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频频出台,很多房企开始将目光投向同样是高回报的矿业领域。

同时,中国矿业联合会秘书长王燕国也认为,目前投资矿业的企业资本主要源于三个方面:第一,带有一定垄断性质企业的资金投入,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第二,国有和民营的矿业企业,一般以投资固体矿产为主;第三,过去不是搞矿业的资产进入,如房地产、IT、电子产品等行业的企业都有购买矿权、参与矿业的尝试,且这部分的资金量正在呈现上升趋势。

已经从事矿产中介多年的许先生对此深有体会。虽然他在北京的办公地址只有一间小房,但据他介绍,公司的影响力已经通过一家B2B商务网站辐射全国,每天都会接到大量的咨询信息。“实际上,外行进入矿产行业根本不存在门槛问题。在我以前接手的客户里,有许多对矿产完全不熟的投资商,但仍然抢着进来。”许先生以房地产为例,他认为现在房地产市场比较疲软,所以许多投资商纷纷转过来投资矿业。

实际上,受到资源价格上涨影响的环节已经不仅限于投资商。一位国土资源部内部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由于近期地质行业火热,部内一些专家被某些投资公司“挖”走,成为投资商的矿业顾问,“而且这个趋势还很火”。

一些信息显示,这些“兼职专家”的薪水是以日薪结算,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这些人后来的变化很大,今天在这家公司当顾问,明天就换一家。被投资商看中的应该是他们在行业里的人脉和专业性,房地产公司需要一些有实际经验的专家顾问。”

国际矿产价格飞涨导致行业暴利

当记者表示“希望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国内矿山开采”时,许先生给出两种常规的合作方式。“一般是我们向投资商推荐的矿山是现成的,各项手续完备,并且矿山已经正常营运。这样的矿山无论大小都是最抢手的,但也最难找;另一种合作是由矿山主对矿山进行初期勘探后,没有资金再次对矿山进一步详细勘探,所以需要寻找投资商合伙开发。”

但无论使用哪种合作方式,投资商和矿主都可以从中获得不小的利润。在许先生看来,矿业产业升温的原因除了其他行业出现疲软之外,国际贵金属价格的上涨也起到决定因素,导致了投资矿业的暴利现象。“我们不推荐投资商选择在北京周边投资,因为那边的矿主要价很高,并且对投资商很苛刻。”

“目前有一个铜矿,如果你们打算投资3000万元的话或许可以去谈。矿主方面的要求是以6000万元整体转让,但目前还没有做环境评估报告。”许先生介绍,目前矿山已经启动运行。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铜矿的金属储量预计达到38万吨,按照现在国际铜价格7万元/吨计算,该铜矿的总价值几乎接近269亿元。可是,如此简单的成本核算,并非国家所愿。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专家告诉记者,高额的利润正在引发矿业的资金或已达千亿,甚至几千亿。“但是,目前国内许多小矿存在管理成本低的现象,实际上,一些环保的投入却没有纳入成本。”据记者了解,在1996年我国出台的《矿山资源法》中对矿山交易实施细则有规定,但由于年代久远,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矿山交易。“虽然新的《资源法》一直在修订,但进展一直很缓慢。”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

据记者了解,如果达成交易,矿业中介商也将从中获得价值不菲的手续费。记者向许先生要到一份该公司的《矿山投资服务合作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的第二款“佣金约定”中明确写到“交易成功后,经商议乙方(投资人)支付给甲方(中介公司)的佣金,按每个矿最终投资交易总额的如下比例进行支付(投资额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3%收取;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2%收取;投资额大于1亿元、包括1亿元人民币的按1%收取)”。

炒矿背后隐现上市公司身影

“从全球矿查资源的成功率来说,发现100个矿源,只有1个会最终成功。所以说,矿业的风险是很大的。”昨日,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资源分析室主任刘树臣告诉记者,由于矿石资源需求加大,国内盲目进入采矿业的投资商涌现,但其中蕴涵的风险却鲜有人知。

实际上,矿业产业的风险来自于多个方面。一位正在从房地产企业转型矿业投资的经理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半年前他们就与一位内蒙矿主联系,双方去矿山初勘过两次,正准备签订合作协议。但在房地产公司要求矿主提供财务资料时,却遭到对方的反对。刘树臣认为,在出让矿权的过程中,双方信息不对称,矿主和投资者的矿山投资报告不真实等情况时有发生,这将给投资者带来很大风险。

但投资商是否可能从中介方面获得风险上的控制?记者在得到的《矿山投资服务合作协议书》中发现,对于在整个矿权交易过程中,中介也不承担任何买卖双方的交易连带风险责任。比如,中介不承担投资人在对项目考察等活动过程中的任何费用、包括风险;交易成功后,有关矿权过户和费用等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中介不承担监督过户的责任。

根据中国矿业联合会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矿业公司、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之间的并购重组合作正有所增加,行业上市公司数量亦明显增多。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副主任韩平曾经介绍,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神华、西部矿业等矿产资源类企业在境内市场融资已超过1500亿元;1999年至2006年,采掘类上市公司在境内资本市场共融资301.16亿元。这也为上市公司参与提高国内矿产资源价格提供了筹码。

国土部酝酿整治矿业混乱

对于近一段时间以来矿业开采热成为行业内外热议的话题,国土资源部方面已经开始酝酿行动。记者从信息中心了解到,为保证矿产资源,尤其是国家重点的成矿区带不因投资热钱的肆意涌入而遭到破坏,在最新修订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全国矿产地质勘查规划》中,国家将对开发重要成矿区带的企业资质、开采要求做出专门规定。据透露,这一系列的规划目前已经经由国土资源部修订完毕,正在报送国务院审议。

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由于矿产资源生产和消费规模的大幅度增加,粗放式发展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加上历史欠账太多,生态与环境的总体状况并未根本改变,目前仍然处于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发展态势。一方面我国资源短缺,另一方面开发利用中浪费严重。大型矿山回采率大体上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但我国小矿山所占比例大,由于利益驱动、地方保护、开矿准入制度不健全、技术落后和管理粗放等原因,多数个体和小型矿山采富弃贫,乱采滥挖,导致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矿山环境问题特别突出。

刘树臣告诉记者,除了全国性规划外,国家还将出台一系列专项规划,对三江、长江中下游、新疆和内蒙古等地区的国家重点成矿区带做重点监管,以便有组织地统一部署这些地区的勘察、开采。

实际上,此前国土资源部为了限制国家无偿为地勘单位提供资金、地勘单位不计成本地进行勘察、勘察成果无偿地交给矿山企业使用的现状建立过专项的地质勘察基金。

据悉,地勘基金项目是指对尚未登记探矿权的勘察项目,由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探矿权登记,在其矿业权出让收入中扣除留给勘察单位一定比例的收益后,由中央与地方按2:8的比例分成,中央分成部分用于补充中央地勘基金;其次,矿业权人与地勘基金合作投资的,原矿业权人按矿业权评估价或以实现投资额计算投资比例,投资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权益.


国土混乱投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