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需要智慧,而“合”更需要智慧。分合之间的电信业如同一颗弹簧振子,在不停的摆动中努力寻求一个适合的平衡点——有效竞争。 理性回归 20世纪70年代以前,各国的电信业大都由一家运营商(如美国的AT&am

“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需要智慧,而“合”更需要智慧。分合之间的电信业如同一颗弹簧振子,在不停的摆动中努力寻求一个适合的平衡点——有效竞争。 理性回归 20世纪70年代以前,各国的电信业大都由一家运营商(如美国的AT&T、英国的BT、中国的邮电系统)以“垂直一体化”的形式经营,电信市场属独家垄断结构。各国电信管制部门(美国的FCC、英国的OFTEL、中国的原邮电部等)对电信运营商实行严格的进入管制和价格管制,但是各国电信发展的实践表明,这种垄断加管制的市场结构是不成功的。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以美、法、日等国的电信改革为先导,以破除垄断经营、引入市场竞争为主要目标,世界电信业发生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竞争格局的逐步形成和外来资本的不断涌入,为电信运营业注入了“非凡活力”。随着电信市场的全面开放、竞争的加剧,结果没能如愿以偿,反而使社会成本增加,价格上升。美国就是一个很好的写照,还有印度、巴西将电信业拆分过细,导致了电信业发展缓慢。 近几年,在技术进步、市场竞争和消费者需求的共同推动下,美国电信业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大规模并购重组风潮。2004年2月,并购从移动领域开始,2005年扩展为本地运营商并购长途公司以及本地公司之间相互并购,随后,电信设备制造商也加入到并购热潮中。四分五裂的美国电信市场又重新走向一体化,重新回归到由AT&T、Verizon、Sprint-Nextel等少数几家全业务电信运营商运营的竞争格局。 “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需要智慧,而“合”更需要智慧。 寻求平衡 分合之间的电信业就如同一颗弹簧振子,在不停的摆动中努力寻求一个适合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究竟是什么?这个平衡点就是有效竞争。 我国电信业的改革和发展一直奉行着稳健和中国特色的方针,因此,在全球电信业已经进入调整期的时候,我国电信业依然充满活力,并且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为了使我国电信产业良性、持续发展,从公共政策角度来讲,需要进一步破除电信垄断,促进电信市场的竞争。于是,“打破垄断,促进‘有效’竞争”自然成为今后我国电信制度创新的目标。 早在1940年,克拉克在其《有效竞争的概念》一文中明确定义了有效竞争:“既有利于维护竞争又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作用的竞争格局。”其实,有效竞争是基于效率展开的竞争,它既非垄断时期推崇的“有序竞争(实际上是保护垄断)”,又有别于“充分竞争(结果证明是市场过度竞争和竞争结构的严重失衡)”。有效竞争强调竞争、垄断和管制三者之间的有机平衡,追求总的社会交易成本最小化。 有效竞争需要具备三个特征: 有效竞争是一种竞争收益明显大于竞争成本的竞争。竞争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使用,但竞争也可能产生亏损,甚至破产倒闭,造成资源浪费。因此竞争产生收益,又可能产生成本。而有效竞争就要求竞争收益大于竞争成本。 有效竞争是一种适度竞争。有效竞争区别于过度竞争和竞争不足。我国电信业的无线寻呼领域就曾经处于过度竞争状态。 有效竞争符合规模经济要求。根据上述特征,要实现有效竞争,就需要作为矛盾体存在的规模经济和市场竞争都作出适当的“让步”。二者让步的最低限则是适度,因此,有效竞争是适度规模与适度竞争的重合部分,此时两者的综合效益最大,能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 矛盾凸显 我国电信业走过了十几年的电信改革道路,在理性和符合国情的产业政策指导下,电信产业获得了持续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出了突出贡献。当前我国国内电信市场,虽然竞争格局业已形成,但有效竞争格局却远未形成,电信市场资源配置尚未达到最优状态。随着行业增长速度的放缓,我国电信产业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已严重影响电信强国目标的实现,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规模、效益相差悬殊,难以实现有效竞争;其次,全业务竞争局面也远未形成,目前固网运营商经营十分艰难,全业务经营的需要已十分迫切;再次,竞争环境恶化,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由于企业实力悬殊,大网的吸收效应越来越明显,恶性价格战愈演愈烈,不正当竞争层出不穷。重复建设屡禁不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加速趋势,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 对策建议 顺应电信规律 从1844年人类历史上第一封电报的发出到现在,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三十多年的信息技术革命洗礼,使通信的手段和方式有了很大变化,高新技术含量大大提高,但信息通信业内在的发展规律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首先,电信产业由于其初始投资成本很大,运营成本较小,因此具有非常明显的规模经济性。其次,电信企业能够有效聚合密切相关的业务,实行一体化经营,从而产生“1 1<2”的成本节约,这就是范围经济性。同时,来自消费者的市场需求也要求企业能够提供一站式的综合信息通信服务,因此运营商实施全业务经营不仅是一种趋势,而是现实选择。目前,在世界排名前10位的电信运营商中,除Vodafone外,全部实现了全业务经营。再次,电信行业是典型的网络产业,具有明显的网络外部性。网络规模越大,用户可以通话的对象就越多,用户获取的经济价值就越大,用户越愿意加入,从而形成大网的“吸收效应”。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电信竞争就是规模竞争,3~4家大公司的竞争能够保证价格的合理性。 作为基础设施,信息通信业的基本功能始终是为经济和社会服务,其效能不仅体现在创造经济效益上,更多的是体现在创造社会效益上。电信发展既不能维持垄断,也不能实行自由竞争,而是要保持垄断与竞争的平衡。唯有如此,电信业才能良性发展,消费者才能得到真正的福利,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才能得到提高。 加强有效管制 互联网在全球的繁荣给电信业注入了无限生机与活力,也带来了对电信业的炒作,出现了所谓“放松管制”、“取消管制”等违背电信业发展规律的思潮,甚至被一些国家奉为改革的指导思想而付诸实践。由于放松了必要的管制以及缺乏对于电信业具有的自然垄断性这一经济规律的深刻认识,产业政策出现失误,结果因竞争主体过多导致过度投资,并出现了以天价竞购3G牌照等问题。电信业作为网络产业的代表,有其自身的特点,理论分析和历史经验近乎一致地表明竞争活力和规模经济并不会自发协调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因而需要政府的有效管制来实现。在电信业改革的过程中,不能简单认为只要放松管制,引入竞争主体,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就会自发形成。相反,在改革的过程中,如果不实施有效的政府管制措施,将无法形成有效的电信竞争结构。虽然政府管制并非一定形成有效的电信竞争(非充分条件),但是政府管制是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的必要条件。 有效竞争强调竞争、垄断和管制三者之间的有机平衡,是我国电信业均衡、持续发展的保证。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日益改善,用户可选择度将大大增加,电信资费将持续下降,服务质量也将明显增强。当前正是中国3G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顺应产业规律、构建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既有利于消费者,又有利于运营商,还有利于整个电信业的健康发展。
电信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