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发展银行昨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商报讯(记者 崔吕萍)深发展银行昨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新章程显示,今后该行决定是否分红时,将同时考虑银行盈利情况和资本充足率是否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两个条件。 

  按照以往的公司章程,深发展在重视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该行合理的资金需求背景下,即可采取分红。而新章程除考虑上述因素外,还规定“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法”。新章程还明确提出,对于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该行应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底,深发展银行实现资本充足率8.58%,首次达到央行规定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在8%以上的要求,2008年净利润6.1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8%。该行年报披露,深发展每10股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人民币0.335元(含税)。

深发展股东分红要看资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