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09年一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2.89%,降低幅度比去年同期的2.62%增加0.27个百分点,我国能源消费表现出能源利用效率稳定提高,单位GDP能耗继续降低的态势。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按照能源消费总量增长3.04%、GDP增长6.1%的初步核算数据测算,一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2.89%,降低幅度比去年同期的2.62%增加0.27个百分点,我国能源消费表现出能源利用效率稳定提高,单位GDP能耗继续降低的态势。

  一季度节能降耗的主要特点

  经济结构变化带来明显的节能成效。一季度,经济结构发生积极变化,第三产业比重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工业比重同比降低1.9个百分点。占能源消费70%左右的工业内部结构也向低耗能方向发展。比如,6大能源消费较高的行业工业增加值增幅比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增幅低2.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12.5个百分点。

  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一是在统计的年能源消费1万吨及以上标准煤的重点工业企业中,25个重点耗能产品、108项单耗指标,80%以上呈下降趋势。二是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提高。一季度,各种能源加工转换的总效率提高1.55个百分点,8种能源加工转换方式有5种效率提高。三是能源回收利用成效显著。一季度,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回收利用能量1935万吨标准煤,回收利用率为2.25%。

  工业各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普遍降低。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中的39个行业大类单位增加值能耗均下降。6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尤其明显,其中石油石化行业降低9.80%,化学原料行业降低14.44%,建材行业降低8.24%,钢铁行业降低7.51%,有色行业降低16.58%,电力行业降低10.17%。 

       多项措施促进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需要全社会、各行业的共同努力,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一季度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是去年四季度以来各项措施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是加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去年四季度以来,在新增两批中央投资共2300亿元中,安排节能减排投资195亿元。其中安排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工程130亿元,安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40亿元,安排支持10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5亿元。

  其次,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在新增中央投资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规定,严格用地、节能、环保要求,从严控制“两高”行业盲目扩张。今年第一季度,钢铁行业投资同比下降6.4%,有色、石油石化行业投资增幅同比下降18.2和69.2个百分点。

  第三,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调低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利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支持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今明两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达到1级或2级标准的高效节能产品加大推广力度,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实施方案。

  第四,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近来,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对省级政府2008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落实奖惩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

  第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去年底,对未完成2007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环评区域限批的11个省(区)开展了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今年3月,清理并停止了部分地区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优惠电价政策。国务院8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关键一年,毫不松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不仅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也是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今年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是:

  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两高”行业项目资本金比例,引导金融机构严格限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今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5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600万吨、造纸50 万吨。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二、继续加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安排新增中央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0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环保技术示范项目;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

  三、加快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今明两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达到能效等级1级或2级标准的高效节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10大类产品,加大推广力度。今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1亿只,支持在13个城市开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

  四、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深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开展“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

  五、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研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中小企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诊断、融资和改造服务;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

  六、继续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快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开展2008年省级政府及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

  七、不断完善法规和政策。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加快制定或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主要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积极落实差别电价政策;落实企业购买节能环保设备和节能环保投资项目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八、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经常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挂牌督办企业、区域限批地区,以及重大环境事件和严重违法地区进行环保后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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