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鉴于金融租赁业在泰州目前处于空白,建议市政府在财力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安排专门资金及明确机构作为主投资人,主导发起设立我市地方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全市广大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服务,开辟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尽快建立地方金融租赁企业 
    鉴于金融租赁业在泰州目前处于空白,建议市政府在财力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安排专门资金及明确机构作为主投资人,主导发起设立我市地方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全市广大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服务,开辟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二)加快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步伐 
    建议我市金融主管部门从建设规范、完整的金融体系角度考虑,将推动我市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列入工作议程,积极推进我市商业银行尽快进入金融租赁业务领域,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融资租赁业的扶持 
    一是加强上争工作力度,争取能将我市的金融租赁机构列入国家试点机构,以获得国家政策的倾斜和支持。二是制定地方性扶持政策,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享受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税收政策。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支持、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做法,给予进一步放宽。积极鼓励、引导符合从事金融租赁行业的主体进入金融租赁行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金融租赁领域。三是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将此项工作列入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工作目标,使其成为各级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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