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草原保护建设需加快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从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和投入上,综合施策,实施草原重大工程项目,转变饲养方式,落实草原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启动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试点,不断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积十年之功,目前草原工程区生态治理效果显著,退牧还草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了12个百分点,植被高度、鲜草产量分别提高36.2%和75.1%,草原生态局部明显改善。草原畜牧业、牧民增收也有了长足的进展。

但全国草原生态“点上好转、面上恶化,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根本改变,牧区发展滞后、牧业成长缓慢、牧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凸显。我国90%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出现了退化,中度和重度明显退化的草原面积接近一半。1978年,牧民收入普遍高于农民收入,但近年来情况发生了逆转,2008年全国牧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026元,仅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4.6%。

草原发展之难,难在哪里?从发展理念来讲,与草原难以替代的多种功能、巨大作用相比,社会对草原的重视还有待提高。从发展条件来看,与长期的巨额历史欠账相比,投入严重不足。从发展的内在动力来讲,牧民要致富与国家社会要生态的目标没能够协调发展。近十年我国用于生态建设保护资金约为1万亿元,投入草原的约240亿元,仅占2.4%,与保护草原的客观要求和广大牧民的期盼相比,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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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加快草原保护建设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动因都已具备,必须抓住机遇,合力推进。要按照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加快建设、永续利用的思路,从“人、草、畜”三维度出发,统筹规划牧区生态、生产、生活的扶持发展政策,力争在下一个十年,使草原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面提升。

——针对草原生态持续退化的现状,应加快草原生态治理步伐。应比照奖励粮食大县和生猪大县的做法,对实现草原平衡,为国家生态做出贡献的生态大县予以奖励,调动地方政府保护生态的积极性;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发挥牧民群众保护草原的自觉性;做强做大退牧还草和风沙源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工程,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大幅度增加草原鼠虫害防治投入,提高防治比例;扩大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试点范围,尽快覆盖全部草原牧区。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坚决刹住开垦草原的歪风。

——针对草原畜牧业生产水平低下的实际,应加快草原生态畜牧业建设。把草原生态保护与现代畜牧业建设统一起来,改良畜种,建植草场,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争取以最少的牲畜实现更多的效益,促进草原增绿和牧民增收。抓紧将农区“四补贴”中一些适合牧区的政策扩大到牧区,对牲畜改良和牧草良种进行补贴,对牧业机械燃油费实行补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易灾县牧草基地、青贮窖和饲草料储备库等建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针对牧民生活条件差的现实,应加快改善草原牧区民生。扩大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范围,提高建设标准;实施牧区太阳能利用工程,改革牧民用能结构;加大牧区沼气池建设力度,改善牧民环境卫生条件;积极推动牧民转移就业,增加牧民工资性收入;大幅度提高牧区各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牧区。

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