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目前这一判决并不影响千橡公司继续经营社区网站这种社会网络服务,也不影响其对kaixin.com域名的继续使用,不过它不能再以“开心网”或是与开心网近似的网站名称进行经营、提供服务。

【艾凯资讯】
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千橡公司侵犯了开心网(kaixin001.com)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权,对开心网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千橡公司今后在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中不得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赔偿开心网人民币40万元。

该案主审法官周晓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社交网站这样新兴的网络服务产业来讲,此案的判决结果,一方面可以给业界一个提醒,另外,也是一种规范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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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原新浪CTO(首席技术官)程炳皓创办的开心网(kaixin001.com)上线运营。凭借“朋友买卖”“争车位”等互动产品迅速传播,短短半年之后,到2008年9月,开心网注册用户即已突破500万人,页面浏览量超过1亿次,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交网站之一。

据开心网透露,2008年9月,国内另一大社交网站巨头千橡公司提出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开心网,该公司是校内网(2009年8月更名为人人网)和猫扑网的实际拥有者。此项收购后来被开心网团队拒绝。

2008年10月14日,千橡公司利用已购得的kaixin.com域名,推出了一个仿冒的开心网,除网站名称一模一样外,服务功能、网站布局、页面设置几乎与开心网完全相同。该网站一经推出,立即被业界称为“史上最强山寨开心网”。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鉴于涉案双方的影响力,此案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广受各界关注。

开心网代理律师李云德表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比较满意。他认为此次判决不仅对于开心网,对于社区网站领域乃至中国互联网行业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一次标志性的胜利。

据了解,不久前千橡公司已将旗下人人网和kaixin.com合并。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动说明千橡已经意识到会在此案中败诉,提前为其退出作准备。

主审法官表示,目前这一判决并不影响千橡公司继续经营社区网站这种社会网络服务,也不影响其对kaixin.com域名的继续使用,不过它不能再以“开心网”或是与开心网近似的网站名称进行经营、提供服务。

千橡公司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千橡公司将准备上诉。
(来源:新华网 作者:罗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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