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增加纳税人负担,滋生腐败 2011年全国财政收支数据公布,财政“超收”规模首次超过万亿元。

内容提示:增加纳税人负担,滋生腐败

  2011年全国财政收支数据公布,财政“超收”规模首次超过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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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纳税人负担,滋生腐败

  2011年全国财政收支数据公布,财政“超收”规模首次超过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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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温家宝总理近日在两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4001万亿元,增长24.8%,与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预算8,9720万亿元相比,财政收入超收1.4万亿元,其中流转到2011年的财政超收5446亿元。

  近十年来,财政超收收入累计已高达5万亿元。针对居高不下的财政超收,财税专家表示,预算管理改革应提上日程。

  税收成“超收”主要来源

  2011年财政超收收入达到1.4万亿元,相当于平均向每个纳税人多征收了1000多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超收同税收收入的增速高有关,按照2011年GDP增速9.2%计算,税收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13.4个百分点。即便考虑到CPI(5.4%)的上涨因素, 两者之间的差额也有8个百分点之多。税收收入的增速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速,当然会带来相当规模的超收。

  事实也确实如此。

  目前财政收入主要由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构成。按照2011年实际财政收入数据显示,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元,比上年增加20639亿元, 其中税收总收入为89720亿元,比上年增加16509亿元。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将近9成。

  而按照2011年89720亿元的税收收入总额和22.6%的实际增长率计算,去年税收收入的超收规模为10684亿元,超收分别占到税收收入总额和增长额的10.8%和64.6%。

  这一系列数据显示,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取决于税收的增长。

  然而,近年来,高税收却正在成为广大企业“不堪承受之重”。

  就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国企业家》杂志社对全国范围内的百家企业税负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63%的企业认为自身的税负较重,87%的企业认为,愿意承受的税负低于实际的税负水平;在利润较微薄的制造业,有23%的企业表示其税收与利润的比率在100%以上;而在利润相对较高的服务行业,则有57%的企业表示这个比率达到50%以上。

  从2011年税收超收税种看,超过预算较多的税种主要包括:进口环节税超收2729亿元,企业所得税超收1642亿元,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超收1143亿元,共计551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项目也正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主要执行方向。

  根据财政部的部署,2012年我国将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同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将降低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增加能源和资源产品、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的出口,实施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税负负担的各项政策,实施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年纳税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仅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预算编制体系受质疑

  那是否通过执行减税政策就能遏制财政超收的状况呢?答案似乎也并不肯定。

  这与我国预算编制的特殊性有关。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除了支出预算外,还编列收入预算,而收入预算的编制又始终追踪国家发改委的经济发展规划指标。这样做能将政府的财政赤字维持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却也直接导致了预算内税收管理与实际有偏离。

  在预算编制环节,我国一直以保持“留有余地”的原则确定财政收入指标,在实际制定财政预算报告时,并不是以上年实际收支情况作为参考,习惯做法却是在GDP的计划增幅基础上外加2~5个百分点。

  “我国财政收入预算增幅的确定,历来都是直接搬用国民经济的计划增幅。2011年,GDP的计划增幅为8%。于是,在财政收入预算和税收收入计划中,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增幅也一律定为8%。而同时,在实际执行中税收依照的却是以应收尽收为原则。事实上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实际增幅几乎没有在20%以下。作为一个必然结果,实际增幅与计划增幅之间有差额。”高培勇表示。

  通常情况下,各地方财政预算编制都会在上一年的10月底开始。

  按照《预算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进行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监督本级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同时,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实行审计监督。

  看起来,有明确的执行、监督和审计机构为财政预算案负责。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我国的税务系统中实行将税收额度与个人绩效、升迁提拔相结合,且财政超收部分由政府自行支配,这成了地方自主“增收”的动力之一;而政府在编制本级预算的时候,为避免财政赤字,有意低估预算收入,也在某种程度上人为地造成预算超收。

  最后,监督机构的工作开展基本以事后监督为主的实施方式为实际超收提供了最后一个便利。

  “2011年财政超收过万亿一方面有经济发展好于去年预期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正是反映出现行预算制度与税收实践之间相互脱离的现状。”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表示。

  多路径支招预算管理改革

  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表示,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有关法律规定增加相关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外,原则上均列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民生支出。

  而在全国政协委员、哈尔滨翔鹰集团董事长刘迎霞看来,这些超收收入又调入了预算调节基金,当年不能形成实际支出,这使得财政政策的积极程度大打折扣。

  截止到2011年,财政超收的态势已经延续了18年之久。过度的财政超收规模最直接的影响在于加重了纳税人负担;同时超收的财政收入不受人大控制与监管,资金的使用上缺乏计划和透明度容易滋生腐败。

  “从学术角度来讲,政府有必要不编列收入预算,只编支出预算,或是针对财政收入采用一个预算指标。”在高培勇看来,这个指标需要在经济指标和财政实际可能的增长空间之间寻求某种平衡,向实际靠拢。“如果有超收,应首先全部用于偿付财政赤字,剩余的钱才可以转移至下一年加以使用。”高培勇认为。

  而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把所有财政收入都纳入预算管理并不一定能提高预算能力,可以尝试通过国债发行来实施赤字调节。并且借鉴国外税制改革经验,在切实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同时,减少超收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