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3月1日,浙江省工商局宣布围绕“转变行政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合理配置资源、扩大区域授权,激发资本活力、促进有效流转,减轻企业负担、免征注册费用”等四个方面,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项举措,以期为浙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推动力。

内容提示: 3月1日,浙江省工商局宣布围绕“转变行政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合理配置资源、扩大区域授权,激发资本活力、促进有效流转,减轻企业负担、免征注册费用”等四个方面,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项举措,以期为浙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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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浙江省工商局宣布围绕“转变行政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合理配置资源、扩大区域授权,激发资本活力、促进有效流转,减轻企业负担、免征注册费用”等四个方面,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项举措,以期为浙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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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浙江召开了万人规模的全省民营经济大会,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成为浙江经济工作的一大重点。浙江工商局服务民营经济的十项举措正是在这一形势下出台的。这十大举措包括:

  推行“四无”特别服务。推行“无障碍准入、无痛苦年检、无附加授信、无后果修复”的特别服务。

  深化行政指导。设立行政指导员和服务区制度,推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行政指导手册,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下放经济强县外资登记权。授予绍兴县、嘉善县、瑞安市、温岭市工商部门外资登记权,可以登记当地政府及授权部门批准的外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经营、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资企业和常驻代表机构。

  推进债权转股权登记。扩大债权转股权适用范围,简化登记程序,取消审计环节。降低股东表决权要求,以债权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只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支持企业合并分立。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以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存续分立、解散分立等多种形式合并分立。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合并分立的公司类型,自主约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出资份额。允许企业同时办理新设、变更和注销登记,同时办理多个登记事项变更和分公司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放宽企业名称中的行业限制,企业符合总部企业条件的,经工商部门核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研发总部”等字样。

  其他措施还有,扩大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点区的权限;授予舟山群岛新区工商六项权限;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覆盖面;免征小型微型企业注册费、年检费、执照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