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中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一)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建立及发展 中国粮食期货市场是在1990年前后开始起步的,其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最初几年的建立与发展阶段和随后的市场整治与发展阶段。 1.建立发展阶段。1990年10月12日
一、中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一)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建立及发展 中国粮食期货市场是在1990年前后开始起步的,其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最初几年的建立与发展阶段和随后的市场整治与发展阶段。 1.建立发展阶段。1990年10月12日,中国第一家以期货交易为建设目标的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建立。该市场是现货批发市场,其组织结构、交易规则完全按照期货市场的模式建设,实行会员制、保证金制度等,是首次引进期货交易机制的规范化交易市场。1993年5月28日,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基础上建立了郑州商品交易所(CZCE),正式推出小麦(白麦)、大豆、玉米等期货交易品种,这标志着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建立。1993年6月30日,上海粮油交易所也开始小麦(花麦)、大豆、大米、旦油等粮食期货交易。此外,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了谷物期货交易。相继成立了一批引入期货机制的粮食批发市场,如芜湖大米批发市场、吉林玉米批发市场等。 2.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整治与发展阶段。期货市场初期的盲目发展,使得各类交易风波不断。期货交易市场缺乏统一规划,交易所盲目发展,超过任何一个国家的交易所数量。交易与监管制度的不健全,给不规范的期货交易提供了机会。这样,许多上市品种出现了一系列事件,如“粳米风波”、“广联所豆粕事件”、“郑州小麦黑胚粒事件”等。对期货市场的整顿,集中体现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国发11998]27号文)上。此后数年的规范整顿过程中,期货市场规模逐年缩小。2000年成立了中国期货业协会,建立“三级监管模式”。同时,完善相关条例和办法,出台了《期货管暂行理条例》和四个管理办法。3个交易所在市场定位上,以现货流通企业服务为目标,对商品期货的交易、交割等细则,进行了重新修改,以吸引保值者加入。2001年起,粮食期货市场在规范运作条件下,实现了恢复性增长,进入了规范发展新阶段。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期货市场发展,颁布了一系列期货交易法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法规的出台规范了粮食期货交易所、粮食期货公司、粮食期货经纪公司以及粮食期货投资者的行为,为粮食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推动了粮食期货市场的规范与发展。 (二)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与交易量现状 目前,粮食期货交易主要集中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粮食期货品种则实际上仅有6个——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玉米、大豆、豆粕、豆油,郑州商品交易的硬麦和强麦。2006年大连商品交易所成交量与成交金额较2005年均有所增长,其中玉米期货交易量为13529.01万手,成交金额为20366。71亿元;大豆期货交易量为2164.45万手,成交金额为5866亿元;豆粕期货交易量为6309.93万手,成交金额为14719.75亿元;豆油期货交易量为2066.60万手,成交金额为11200.64亿元。2006年,郑州商品交易所硬麦期货交易量为28052万手,成交金额为8.40亿元;强麦期货交易量为14676238万手,成交金额为5067.20亿元。 与发达市场经济相比,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规模还远远不足。依照国际经验,期货市场规模一般是现货市场的20—30倍。我国小麦、稻谷产量世界第一,玉米世界第二,大豆世界第四,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明显不足。而作为重要的稻谷生产国与消费国,我国目前仍没有稻谷的粮食期货,这足以反映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规模仍很小。但这也说明中国粮食期货的发展潜力非常巨大。 (三)投资者现状 目前中国期货市场不允许证券基金参与,投资主体为中小投资者。这种投资主体结构决定了投资者短期投机心理强,价格炒作现象普遍。由于没有做市商制度,交易和价格的连续性难以保证。而在美国,约有60%的粮食生产和经营企业参与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而中国的农业生产者——农民,几乎没有参与期货交易。目前分散微弱的投资者群体,基本经受不住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冲击。投资主体结构状况也使得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难以发挥。 (四)粮食期货经纪公司现状 中国期货市场经历了早期的盲目扩张和随后长达数年的清理整顿,已逐渐步入了规范发展阶段。但是中国期货经纪公司数量多、规模小、实力不强。面对高风险的期货市场,小规模的粮食期货公司难应付市场风险,也难有大的市场作为。在规模尚小的条件下,如果一味地增设营业网点以求发展,势必增加公司经营的固定成本开支,减少可运作资金和企业盈利空间,增加公司管理负担和困难。在现有条件下,那些历史包袱较重的公司,流动资产的减少,将严重削弱其抗风险能力。中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的市场主体还是比较健全的,虽然结构不是很合理,如现货相关行业参与不够广泛,但是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国有企业、中介机构等,都能够自由参与期货交易,促进了期货市场发展。由于这些机构在参与期货交易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许多风险事件,引发了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导致了现在市场主体缺位以及主体结构的严重不合理,从而制约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五)技术应用现状 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在技术上充分利用了后发优势。在20世纪90年代建立粮食期货市场之初,就开展了通过计算机自动竞价撮合的电子化交易。2001年5月,中国三家期货交易所开通了通信联网系统,三家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只要就近同一家交易所联通异地交易系统,便可以开展三家交易所的期货交易,再将同另外一家交易所联通的异地交易系统作为备份,降低了会员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整体电子化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是,同成熟的期货市场相比,中国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的硬件和软件设施还比较简单,技术实力还十分薄弱,对技术的投入非常有限,技术水平还存在着相当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期货市场的发展。 二、中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国粮食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正逐步完善,市场已步人良性发展轨道,但是当前国内粮食期货市场发展依然存在着一定不足。 (一)期货市场监管制度仍存在不足 我国粮食期货市场监管机制的缺陷主要在于:(1)监管手段政策化,表现在对期货品种上市的审批、政府干预二级市场价格以及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等;(2)多层次监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各级监管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功能发挥不够;(3)自律机制不规范,自律管理混乱;(4)交易头寸限制不严,不能有效防止大户对市场价格的垄断;(5)对违法者的处罚不力,对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都采用行政处罚的办法解决,极少追究刑事责任;(6)缺乏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事前控制能力,往往在矛盾激化时才被动地出台风险控制政策等。 (二)市场投资者结构不合理 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机构投资者以及套期保值资金对粮食期货市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粮食期货市场上中小投机散户所占比例过大,缺乏稳定机构投资者,市场主流资金受大户控制程度比较高,而作为重要市场制衡力量的套期保值资金发展相对严重不足。对于我国广大农民来说,受其自身条件局限,再加上缺乏有效的行业中介组织,因此几乎不可能参与套期保值交易;而对于粮食购销和加工企业,尽管规模、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大,但由于现有的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这些企业尚未真正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所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动力也不足。自我国粮食期货市场诞生以来,大户投机资金就一直十分活跃,在该类投机资金的操纵下,部分合约的价格往往巨幅波动,价格失真现象时常出现。 (三)粮食期货品种少、规模小 目前我国上市交易的粮食期货品种只有6种,很多粮食价格风险没有转移的场所和机会,因而无法反映粮食整体市场价格信息,并不能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比较价格,也远远不能满足众多需要生产经营者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规避粮食现货市场价格风险的需求,大大制约了粮食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而美国目前约有27种农产品期货合约和23种期权合约,期货市场对于农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力。此外,目前现有的粮食交易品种主要集中在大豆和小麦,交易品种的有限性限制了期货市场交易量,粮食交易品种在规模上极不平衡,高的(大豆)占市场份额近70%,低的(小麦)只占18%。交易规模与有关现货品种对它的要求相比还很小,资金、风险在个别品种上较为集中。 (四)粮食市场缺乏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 作为一个粮食大国,如果没有一个发达的粮食期货市场和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我国的粮食市场就只能跟着外国市场走,价格上必然被外国市场所控制,只能被动接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不利于增强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我国虽然已初步建立了粮食现货市场体系,但仍不是一个统一、有序的全国性大市场,现货市场的局限性制约了期货市场发展。突出表现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联系不紧密,全国数十家农产品现货批发市场区域性特征明显、辐射面窄,市场价格没有对未来的预期作用,指导性不强;粮食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现货市场体系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市场组织化程度等仍比较滞后;粮食期货市场投资特征显著,粮食期货价格与现货市场需求状况背离程度较大。 三、完善中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制 完善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粮食期货市场交易所和期货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取消对交易所的不合理限制,协调其与证监会之间的权力分配;建立统一的自律体系,协调好粮食期货交易所与期货公司、中国期货业协会和地方期货业协会之间的关系等。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实时监控,严控虚假开设或多头开设期货账户、资金账户等现象;丰富监管手段,赋予相关监管机构行政裁量权等。完善中小投资者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投资者教育机制,提高投资者理性投资意识;完善投资者诉讼与赔偿机制,当投资者权益受到侵犯时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并获得相应赔偿等。 (二)增加粮食期货交易品种 我国粮食期货市场上市品种的确定是期货市场治理整顿的结果,粮食期货品种创新的空间十分巨大,必须改变目前期货交易品种过少的局面。在规范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发挥粮食期货市场的“价格晴雨表”作用,使粮食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粮食期货合约设计,适时推出新品种。我国粮食期货市场要想巩固发展,就必须不断开发新品种,尤其是开发生产量和消费量大的大宗商品。当前粮食期货品种创新的空间十分巨大,应尽快开发、上市那些条件成熟的品种,特别是市场化程度高,在国民经济中作用明显的粮食品种,例如稻谷等。在规范发展原有交易品种的基础上,适应市场交易主体的交易偏好和需要,适时增加一些规模较小的粮食品种。开发投资者喜爱的小品种,可以吸引投资者积极人市参与交易,活跃粮食期货市场。 (三)继续优化粮食期货市场的运行体系 培育机构投资者,改善市场主体结构。逐步放开资金准人限制和投资者准人限制,大力培育大型期货公司和期货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这对稳定期货市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饲料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套期保值交易。引导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期货市场。加快建立农工商联合企业,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发展,鼓励订单企业利用粮食期货市场转移风险。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更好的利用粮食期货市场,使广大农民能通过这些中介了解市场信息,逐渐参与期货市场。适时推出期权等衍生工具。期权交易能有效的锁定市场参与者的成本,是一种理想的再保值工具,对机构投资者和套期保值资金等尤其显得重要。适时推出期权等衍生工具,已成为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能否再度取得突破的关键。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挥粮食期货市场的信息导向和规避风险的作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目标,实现粮食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粮食期货市场发挥其价格发现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及时传递准确的信息,从而引导生产者调整和优化粮食生产结构。 (四)改善粮食期货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 深化法制环境建设。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尤其需要一个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才能真正实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完善现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一套良好的与现货市场相配套的信用体系、物流运输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等,应尽量减少政府对市场价格的干预,逐步建立真实的现货价格体系和真正的全国性的大市场。优化信息传递机制。应逐步建立高效的、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使得市场参与者公平的、及时的掌握相关信息,粮食期货合约的价格变化也能充分反映出来政策、市场等信息。 (五)健全全国电子期货交易平台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是要逐步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主体,以电子商务为方向,以期货市场为先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粮食市场体系。加快全国性的粮食期货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预期功能和风险防范功能,粮食期货价格具有权威性和前瞻性,弥补了粮食现货价格滞后性的不足,有助于生产者合理决策,减弱粮食产量和价格的剧烈波动,可以为政府制定粮食保护价和粮食补贴额度等农业政策提供参考。通过全国性的电子交易平台逐步形成现代化的全国粮食大市场格局,有利于粮食价格体系的形成,切实保护农民以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粮食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有机结合,促进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和“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形成。 (六)加快粮食期货人才培养 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粮食期货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为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构建合理的粮食期货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高等院校尽快开设相关粮食期货相关专业,加强国内三大粮食期货交易所、相关高等院校、公司与国外粮食期货市场的联系,尽快培养粮食期货技术人才,推动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河南财经学院、郑州商品交易所课题组.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回顾与观察——我国农产晶期货市场发育研究之一[引.经济经纬,1996(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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