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20条“煤炭新政”来为本省煤炭企业减负,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其中包括“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给予发电指标倾斜,鼓励其节省运力,节约成本,清洁高效,就近用煤”等措施。
河南、山东、湖南等地“煤电互保”政策相继出台,让产煤大省山西成为最大受害者;特别是近期神华、中煤等煤炭巨头不断下调动力煤挂牌价格,让山西煤企竞争力大大削弱,已面临“四面楚歌”。
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20条“煤炭新政”来为本省煤炭企业减负,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其中包括“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给予发电指标倾斜,鼓励其节省运力,节约成本,清洁高效,就近用煤”等措施。
对此,煤炭营销专家李朝林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仍然是地方政府的“煤电互保”政策,虽然借助减负相关政策措施,当地煤炭企业可以降低吨煤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并从中获益,但总体上难以改变目前煤炭市场供应过剩的格局,且具体实施效果尚待检验。
五大上市煤企
将直接获益7.67亿元
曾担任同煤集团董事长的山西煤炭工业厅厅长吴永平向媒体介绍,“煤炭20条”分近期、中期、长期三类措施同时启动。近期措施就是要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激活企业,促进煤炭企业平稳发展。中期措施就是要优化发展环境,通过清费立税,推动银企深度合作,积极稳妥建立山西煤炭储备机制,建立和谐煤电关系等措施,推进煤炭行业协调发展。长期措施就是要转变发展观念,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煤炭清洁高效、就地转化项目,加快现代化矿井建设步伐。
2013-2018年中国煤炭工业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有研究报告分析称,仅第一条措施“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就能让山西五大上市煤企直接受益高达7.67亿元。
上述研究指出,目前山西省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标准是10元/吨,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征收标准是5元/吨,两项合计可降低成本15元/吨。按照山西主要煤炭上市公司西山煤电、潞安环能、大同煤业、阳泉煤业、兰花科创产量估算,西山煤电、潞安环能、大同煤业、阳泉煤业、兰花科创分别减少征收煤炭资金1.7亿元、2.0亿元、1.8亿元、1.8亿元、0.37亿元。此次减少征收的煤炭资金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权益之后,直接转化为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可提升西山煤电、潞安环能、大同煤业、阳泉煤业、兰花科创每股收益分别为0.04元、0.06元、0.08元、0.05元、0.02元。
另外,中煤远大咨询中心分析师张志斌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第二条“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至少可为交易双方节省0.1元/吨的交易手续费,“虽然量不大,但这是实打实的优惠”。
据了解,之前太原交易中心在挂牌和竞价交易方式中,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额的千分之一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在邀约交易方式中,交易中心按实际发运量向交易双方各收取0.1元/吨交易手续费。
太原交易中心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称,千分之一的手续费已经非常低了,此次减半交易手续费后,该交易中心5个月大约损失1800万-2000万元,这也是为支持省内煤炭企业发展而做出的牺牲。
新政实施效果
尚待时间检验
由于过去十年是煤炭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盈利能力颇佳,这导致各省份和地区出台以各种名义征收费用,使煤炭行业出现费大于税。值得注意的是,山西20条“煤炭新政”对于“清费立税”有了比较明确规定,但具体实施效果尚待时间检验。
上述研究报告指出,目前征收比较大的费用项目有:价格调节基金、安全生产费、维简费、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这几项费用合计可达60-130元/吨。虽然近年来中央不时出台政策要求地方政府清理煤炭企业不合理的征收费用,但是雷声大雨点小,地方政府并没有严格的实施。另外煤炭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大,很多老矿区,还是由煤炭企业承担着供暖、供水、供燃气等公共服务职能,还有些名义上已经交出去的职能,如矿区公安等,实质上还是由企业出钱补贴。还有主动或被动给社会作出的单项贡献。如山西省政府要求国有煤炭企业每年给低收入农户免费供1吨煤,并要求发热量在21兆焦/千克以上,送货上门,补贴期5年。因此,如果山西省能够清理煤炭企业不合理的费用和负担,这有利于山西省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不过具体明细措施有待明确,具体利好有待商榷。
总之,张志斌认为,山西20条“煤炭新政”中,虽然推出了“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煤焦化、煤制气、煤制油等就地转化项目,实现多联产、规模发展,拓宽煤炭利用范围,将煤炭由燃料向原料转化等”多项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发展;以及“加大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费工作力度;研究煤炭税费整体改革方案,合理确定税费总体水平,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取消铁路建设基金;根据资源赋存条件制定差别化税费政策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但具体实施效果还需时间和市场双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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