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我国溢油应急发展分析

   航运是世界经济发展和贸易流通的纽带。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当前,全世界80%以上的贸易往来是通过海运完成的,特别是油类,主要是经海上船舶运输。海运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海上船舶溢油风险。

  为控制和防止溢油事故,减轻污染损害,在特定的海域内,根据可能产生的溢油源和海区环境及资源状况,而制定的紧急对付溢油事故的溢油应急计划应景而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013-2018年中国海洋工程装备行业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7月9日,国务院做出调整,取消国家海洋局原有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审批、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等六项行政职责。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对记者表示,“这三项内容被认为是不合法不合理的,且这三项内容已经在进入行业的最低门槛之下,要求资格和资质认定无疑是多此一举,因此取消是必要的”。

溢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