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已经过去的十五期间﹐中国的能源领域可以用波澜起伏或惊心动魄来形容。相继出现的煤荒、电荒、油荒使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饱受能源短缺的危急与烦恼﹔能源行业坐享垄断暴利以及油价﹑矿难等又使能源业成為社会舆论关注与抨击的焦点﹔而中国经济总量扩张引起的能源需求

在已经过去的十五期间﹐中国的能源领域可以用波澜起伏或惊心动魄来形容。相继出现的煤荒、电荒、油荒使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饱受能源短缺的危急与烦恼﹔能源行业坐享垄断暴利以及油价﹑矿难等又使能源业成為社会舆论关注与抨击的焦点﹔而中国经济总量扩张引起的能源需求增长之势﹐亦使全球的能源市场為之震惊﹑恐慌﹑戒备和防范。

  凸现的能源问题不仅在影响著中国老百姓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影响著中国经济的宏观战略佈局和微观发展模式﹐也影响著中国的对外关係以及外交政策的取向和调整。

  2006年﹐是中国十一五开局之年。新年伊始﹐中国有关高层人士均对能源发展走势作出了清晰的预测和判断。

  能源安全形势复杂

  保障能源安全﹐包括影响能源稳定﹑经济﹑安全﹑清洁供应的各个方面﹐是维护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年前﹐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中国当前能源形势与能源安全问题时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能源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

  曾培炎从5个方面分析中国能源安全面临的问题﹕

  --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对能源供给形成很大压力。中国正处於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时期﹐能源消费强度较高。随著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能源需求还会持续较快地增加﹐对能源供给形成很大压力﹐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提高。

  --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能源產业发展。中国能源资源总量不小﹐但人均拥有量较低。资源勘探相对滞后﹐影响了能源生產能力的提高。同时﹐中国能源资源分佈很不平衡﹐大规模﹑长距离地运输煤炭﹐导致运力紧张﹑成本提高﹐影响了能源工业协调发展。

  --以煤為主的能源结构不利於环境保护。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富煤﹑少气﹑贫油的能源结构较难改变。中国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低﹐煤炭燃烧產生的污染多。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将会给生态环境带来更大压力。

  --能源技术相对落后影响了能源供给能力的提高。中国能源技术虽然已经取得较大进步﹐但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替代能源等技术的开发相对滞后﹐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技术的应用还不广泛﹐一些重大能源技术装备自主设计製造水平还不高。

  --国际能源市场变化对中国能源供应的影响较大。中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相对不足﹐需要在立足国内生產保障供给的同时﹐扩大国际能源合作。但目前全球能源供需平衡关係脆弱﹐石油市场波动频繁﹐国际油价高位振荡﹐各种非经济因素也影响著能源国际合作。这要求中国统筹国内开发和对外合作﹐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程度。

  五大资源性產品提价大势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日前 在《求是》杂誌上撰文﹐就当前推进五大类资源性產品价格改革作详细阐述。资源性產品提价被认為是2006年最具影响力和震撼力的改革举措。

  水﹕提高资源费徵收标準。包括加大水资源费徵收力度﹐扩大水资源费徵收范围﹐提高水资源费徵收标準﹔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用水价格﹔合理提高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全面开徵污水处理费﹐尽快把污水处理收费标準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要研究建立国家水权制度﹐探索建立水权市场﹐利用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

  电﹕推进上网电价改革。包括区分自然垄断与非垄断环节﹐逐步建立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為此﹐要加快推进上网电价改革﹐将上网电价由政府制定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竞争形成﹔改进和规范输配电价格管理办法﹐形成合理的定调价机制﹔改革销售电价的分类和结构﹐形成有利於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

  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產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建立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弱势行业和弱势群体适当补贴的机制等。针对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的状况﹐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係﹐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掛鉤调整的机制﹐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煤﹕推行长期交易合同。将进一步建立市场化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政府逐步淡化对煤炭价格形成的干预﹔研究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炭资源成本﹑生產成本和环境成本﹔改进煤炭订货方式﹐推行长期交易合同﹔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

  地﹕建立基準价确定制度。包括严格控制行政划拨用地范围﹐扩大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掛牌方式出让的范围﹐减少协议出让土地的数量。建立规范的基準地价确定和公佈制度﹐以及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制度。改革徵地补偿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健全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构筑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国石油储量年均增长9亿至10亿吨﹐天然气储量年均增长4000亿至4500亿立方米﹐可以保障油气產量的稳定和一定幅度的增长。

  马富才说﹐要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中国能源供应具有立足国内的资源基础﹐目前已经探明石油储量248亿吨﹐天然气储量4.4万亿立方米﹐煤炭储量超过1万亿吨。

  中国将以西部和海域為重点加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勘探范围﹐积极开展战略选区工作﹐加强地质理论和油气勘探基础理论研究﹐推广採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油气资源探明率和採收率﹐努力增加可供开採的油气资源。

  中国将加快塔里木﹑鄂尔多斯﹑柴达木和四川盆地的天然气开发。推进油页岩﹑油砂资源的开发利用﹐尽快形成生產能力。开展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开发和利用技术研究﹐查清资源﹐积极试验。

  中国还将坚持以煤為基础﹐构筑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大煤炭安全体系建设力度﹐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供应基地。全面提高煤炭开採技术水平﹐提高煤炭资源回採率。

  马富才指出﹐中国在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方面也具有广阔空间。水电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4亿千瓦﹐而目前已开发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可利用的风能资源﹐陆地2.5亿千瓦﹐海上7.5亿千瓦﹐而目前建成总装机不超过100万千瓦。

  此外﹐中国还将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将水电在能源总產量的比重﹐从目前的7.9%提高到2010年的10%左右﹔积极发展核电﹐加快工作进度﹐到2020年﹐核, 电装机要达到4000万千瓦﹔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

  高能耗项目全部淘汰

  自2003年开始﹐中国煤电油运全面告急﹐而2005年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举措透露出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即中国将在开源和节流两个层面﹐特别是节能上竭尽全力﹐缓解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

  日前﹐中国正式公佈了《促进產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產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钢铁﹑电解铝等11大高耗能行业﹐将围绕產能过剩严防死盯。国家发改委官员明确表示﹐凡是资源和能源消耗高﹐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项目一个也不放过﹐全部列入淘汰类。

  据称﹐目前中国正在加大產业结构调整。按照十一五规划﹐2010年单位国内生產总值能源消耗将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有关人士指出﹐能源问题已经被政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一五时期中国的能源政策均将出现转向﹐如过去祗注重供应﹐未来将更加注重供应情况下的利用效率﹐注重节能﹔过去可能祗注重促进经济发展﹐未来则要注重在利用能源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过去政府在能源管理上依靠垄断的方式较多﹐未来则主要要用市场手段进行调节﹔过去很长时间中国在能源供给上强调自给自足﹐后来逐渐开始转向国外﹐强调走出去﹐利用两个市场的资源调剂中国的能源供应。

  《能源法》提上议事日程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规定了可再生能源资源勘察﹑规划﹑科研﹑產业发展﹑投资﹑价格和税收等方面内容﹐明确了政府﹑企业和用户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据介绍﹐可再生能源法有12项配套法规和技术标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制定﹐截至目前﹐部分技术规范已编製完成﹐风力发电等6项国家标準已批准发佈﹔财政部已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并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也正在制定

  国家能源办公室副主任﹑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日前透露﹐《能源法》的制定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起草论证﹐并有望在2006年出台。徐锭明称﹐资源成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而能源又是资源中最重要的因素﹐成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瓶颈中的瓶颈。要确保能源领域安全﹐就需要加快能源立法。

  石油天然气资源是当下最具有战略意义也是最容易受政治和市场炒作影响的资源﹐尤其需要依法治理。目前世界各个產油国都在加紧制定﹑修改石油﹑天然气法律以保护本国能源安全。例如美国最近就通过了全新的《能源法》﹐哈萨克斯坦也赶在中石油收购前制定新的能源法。

  徐锭明表示﹐目前除《能源法》外﹐《原子能法》﹑《电力法》的修订均已经啟动﹐《油气资源法》也在抓紧制定中﹐一个涵盖了油气﹑煤炭﹑电力﹑核能﹑可再生能源﹑节能等各个能源行业的法律体系框架可谓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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