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实名制,到电子发票的推行,再到如今实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之后,对电商征税会是顺理成章的事。当然,必须要依照电商的特点来进行征税,完全照搬实体店的税收模式显然行不通。

  电商该不该征税?怎么征税?2015年刚开年,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将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还在多个章节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比如,明确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公开税务登记信息,网络交易平台也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该草案最终得以通过,将成为首部明确规定网上交易纳税义务的法律,也预示着电商征税这只靴子马上就要落地了。

  为何迟迟不征

  电商作为新兴的经济形式,近十年来,中国电子商务零售交易以年均高于40%的增速迅猛发展。然而,一直甚嚣尘上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却始终悬而未决。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目前国内已有包括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聚美优品、当当网、1号店、国美在线、唯品会、银泰网、凡客V+、走秀网等十余家第三方平台型B2C电商,其卖家均已工商注册,并正常纳税。而淘宝网、拍拍网等C2C平台上的中小卖家,个人招商对象只针对年满18周岁的中国大陆公民,绝大部分为个人网店,没有纳入征税范畴。

  为何迟迟不对这些个人网店征税?

  “首先,我国税法从未有网店可以不缴税的规定。而目前网购尚未征到税的原因有两点,首先是模式太新。电商不同于普通商务,其模式变化太快,从淘宝到团购,层出不穷。此外,电商的经营内容也有不同之处,它可以随时根据市场反应改变销售货品,而每一种货品的征收税率又是不同的。这就让税务机关很难给网上店铺核定相对固定的税目和税率。”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表示。

  其次就是征税成本的问题。“众所周知,中国征税自有一套流程:工商局登记-税务局登记-购买、使用发票-纳税申报-按时交税。而目前对于电商这一业态,中国的工商登记等前期准备并不完善,缺乏相关店铺资料,而法人登记的职能只有工商局才具备,在缺乏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的情况下,税务局无法取得网店的相关信息,也就无法征税。”汪蔚青解释,要将网上店家一一核实的话,成本太高。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表示,之所以迟迟不征税,主要是考虑到网购作为一个新兴事物,网购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要市场的保护,征税可能会影响参与者的积极性。

  障碍逐步清扫

  从2001年开始,网店征税问题就是不是成为焦点,之所以迟迟未成行,主要是上述障碍未能完全清扫,时至今日,这些障碍真的没有了吗?

  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

  从去年8月开始,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

  而在刚发布的意见征求稿中,也表示国家将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并在第十九条中明确“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在第三十三条中强调“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

  此外,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子商务显然已经初成气候,已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形式。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亿人,同比增长了24.7%;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交易市场。相关研究机构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为6243.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1%,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达到10.1%。

  “如果该草案最终得以通过,将成为首部明确规定网上交易纳税义务的法律。”汪蔚青说,从实名制,到电子发票的推行,再到如今实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之后,对电商征税会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何征有待商榷

  不过,汪蔚青提醒,草案即使通过,最终得以成形,也不意味着马上就开始能对电商征到税。“因为这还只是一个程序法,具体怎么征,还有待实施细则的出台”。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表示,如何制定合理的征税标准依然是对电子商务征税的难点。

  “必须要依照电商的特点来进行征税,完全照搬实体店的税收模式显然行不通。”莫岱青建议,可根据网店的成交订单数、销售额、利润等经营指标,实施差异化税收政策,也可根据不同的细分行业进行征税。

  “征税必然会导致经营成本的上升,从而引起价格的上涨,这样,对于一些定价权少、竞争力不强的网店来讲影响会比较大。”宋颂兴建议,政策制定者应该从保护市场的角度出发,在不伤害市场的前提下,以免税或轻税的政策保护中小网店、保持网购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此外,汪蔚青提醒,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属性,因此,相对于实体店来说,其交易金额作假的操作性要强很多,如何减少这些偷税漏税的征税漏洞,也是相关部分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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