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第二次 “双反”尘埃落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外公布了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美方将据此征收“双反”关税。这也是自2012年以来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第二次“双反”。
但是在经历了上一次的“双反”事件之后,各家光伏企业都在试图利用各种方式将“双反”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
二次“双反”
这一次的“双反”是始于美国为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去年1月开始对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去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大陆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了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反倾销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22日,对于美国的光伏“双反”最终的裁定,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美方调查结果无视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则,接连对输美中国光伏产品发起调查,并采取不合理的限制措施,违反了美国承诺的遵守世贸规则的义务。美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做法,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和美国下游用户和产业的利益,阻碍美国以及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进一步合作与利用。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严正关切。
该负责人指出,中方敦促美方严格遵守国际规则,采取负责任的态度与行动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同时,中方将考虑在WTO框架内和美国司法体系中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实际上,这也是继2012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后,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又一次“双反”调查。
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打压不止这些,仅仅从近几个月来看,海外对中国光伏制造业的“围剿”远尚未结束,随着世界各国对光伏行业的关注度不断加强,可能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就在2014年12月,加拿大政府宣布对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薄膜太阳能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业内预计未来有关光伏产品的贸易争端将有增无减。
规避不利影响
虽然此次“双反”的局面已经无法避免,但是从2012年第一次“双反”以来,中国光伏组件生产商也在积极进行战略转型,欧美市场份额已不再是一支独大。
此外,不少光伏生产商的业务范畴除了生产组件,也在向光伏电站建设等领域拓展。有些企业也希望同时通过上诉的方式止损。
据了解,2015年全球光伏新兴市场有望进一步爆发,印度、泰国、智利、巴西、南非等都有望呈现爆发式增长。
晶科能源全球品牌发言人钱晶表示,从统计的数据来看,2014年全球光伏市场增速回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目前的复苏状况,且随着新兴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重点市场版图东移已几乎可以确定。早在国际形势发生变化之时,晶科能源就已调整策略。同时,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的光伏市场的起步非常快,由于这些国家的零售电价较高,而光伏产品的成本持续下降,可以让平价上网的目标较之中国等电价低廉的地区更快速地实现。
事实上,从2014年全球光伏市场的安装量变化,可以看出旺盛的市场需求依然存在,虽然有“双反”影响,但由于制造成本和技术制约了组件等产品的规模化发展,使美国和欧洲这些需求旺盛的市场始终需要寻找进口来满足市场需求。
“由于欧美光伏对中国硅片高度依赖,这次美国对中国光伏双反没有影响到我们的硅片业务。”保利协鑫相关负责人坦言,“由于台湾地区企业相对中国大陆更低的税率,所以这些光伏厂商将增加采购大陆高效多晶硅片,以很好的性价比出口美国,缴纳关税后仍然可以和美国当地Solarworld等制造商竞争。”
“现在光伏应用投资的商业模型是成熟的,投资收益是可预见的。”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光伏产业链格局重构,电站环节受益最大,且增长持续性好。光伏电站将会成为稳健资本热门的投资产品。
所以“双反”名单中的不少光伏企业都在近一两年间开始切入电站业务。
天合光能作为以上两项调查强制应诉中方企业,分别被美国商务部裁定26.71%的最终反倾销税和49.79%的最终反补贴税。天合光能认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终裁是错误且不公平的,并希望在接下来的几周,美国商务部完成核算分析后,公布的合并税率有所减少。
另外,天合光能也正在和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方面磋商是否对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结果发起上诉。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光伏被‘ 双反’ 基本是常态,产业上下游之间还是要团结一致抱团捂热,看长远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看产业整体而不是局部的利益。必要时要牺牲短期眼前利益,牺牲个体局部利益,让中国光伏产业整体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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