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效竞争不是一个简单的原则,是在一定条件和基础下才能实现的。 信息产业部这几年一直在强调有效竞争、有效监管,但我认为至今我们对有效竞争的概念尚未搞清楚,这样,纸上谈兵的情况必然经常出现。 如何给有效竞争定义呢?我认为可以从竞争的形态上对
有效竞争不是一个简单的原则,是在一定条件和基础下才能实现的。信息产业部这几年一直在强调有效竞争、有效监管,但我认为至今我们对有效竞争的概念尚未搞清楚,这样,纸上谈兵的情况必然经常出现。
如何给有效竞争定义呢?我认为可以从竞争的形态上对有效竞争做出定义,它应标志3个层面的问题:(1)从实用角度定义一些形态;(2)从国际合作的角度;(3)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有效竞争。很显然,3G时代,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作为一个希望尽快地能够追上世界上技术先进国家的追赶者,我们在竞争态势上和竞争体制上不能完全采取绝对的公平,必然要突出中国自身的特色,比如类似于像3G标准、TD的标准,可能会采取一些行政的竞争手段、市场竞争手段相组合的方式,这其实就是适合中国电信业发展的有效竞争模式。
一、从国际化的角度看中国电信业有效竞争的内涵
当前有一个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在围绕电信技术,围绕整个高技术产业发展过程当中,实际上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有效竞争恰恰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一个不平衡、不公平、挤压式、剥削式的待遇。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发达国家的高端技术、最前端的技术,实际上跟发展中国家是非对称、不对接的,既便实现所谓的WT0框架下的市场公平准入,但在技术上基本不存在公平、对等的与市场准入相统一的标准和原则。发达国家不会拿最高的技术和我们做任何交易,它只是拿它的低端技术和我们做交易,并占领我们的市场,而它的低端技术到我们国家就属于高端技术了,这种交易本身是不平衡的,实际上也谈不上有效竞争。但是,在现行国际竞争中,发达国家就称之为是有效竞争,你若非向它要最新技术,它就说你拿国内垄断排斥外来者。但是,这种格局任何发展中国家暂时是无力改变的,我们没有能力去改变,只能拿我们的高端和它的低端对接,在这种情况下,在整个市场层面上导致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公平。
那么,存不存在政府的行政垄断呢?我认为肯定有政府的行政垄断并存在一整套的操作手段。只要非公平的所谓有效竞争还存在,政府的行政垄断及其手段肯定是特定环境下的竞争行为。所以我们现在不能用简单的经济学中的竞争理论简单化地、理想化地来探讨竞争模式,有效只能是针对起着主导地位利益集团之利益最优的有效,所以,幻想者们期待的有效竞争模式根本不存在。无论是3G时代还是2G时代都是不存在的,这是第一点,是从国际竞争的不平衡看有效竞争的内涵。
二、从国内电信业竞争环境看有效竞争
从国内发展的角度,有效竞争也同样存在它的公平性的问题,现在大家都在指责移动市场,指责中国移动集团因规模太大,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公司,而弱化了可能存在的竞争环境,并使过去所谓的双寡头垄断(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演变为单寡头垄断。
于是,许多人呼吁应该分拆中国移动,至少也应消弱它在市场的控制权。其实,分拆中国移动,弱化中国移动,这本身在制度上都是不合理的。我们必须看到中国发展中的一些特殊性的东西,有时,你不打破平衡,就不可能有突破。当平衡和突破相对之间的距离拉大以后,抑制了有效平衡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协调机制,而不是革命性的机制。
我们现在在体制上,需要的不是革命性的创新,需要的是过渡性的改良式的创新。所以对中国市场来说,我们从国内角度来讲,3G出台以后,我们同样面临一个非常严峻的选择,这就是国内的有效竞争是什么?这一点,我和国务院发展中心专家的观点有点不一样,他主推一定要发展TD-SCDMA,包括他也列举了大量的数据资料,且技术方面的数据和依据非常充分。我这一段时间也了解了很多TD-SCDMA的情况,我得到的信息与他的结论正好是反的,当然,我尚未更细的对每一个技术环节进行深入了解,更多是从终端用户的反馈和运营商的态度来分析TD-SCDMA。比如我可以跟电信运营商了解,可以跟设备制造商了解,甚至一些海外电信投资商,从不同角度来做判断,比如我们认为TD-SCDMA最先进的地方在于智能天线,但有的人认为TD-SCDMA最丑陋的地方就是智能天线,做出来像大门板一样,谈技术竞争的时候,对不同的技术标准一定要考察它对整个中国产业的发展是否是最优的?如果不是最优的话,那么这个有效竞争就是失效的,所以最近一些专家老在谈一些问题,30年前,讨论的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觉得今天谈有效竞争的时候,谈中国3G时代产业发展的时候,确实要回顾30年前刚刚搞改革开放时为什么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今天对待3G问题,究竟是如何发展,采取什么样的竞争优势,我认为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方式,并不是说不做TD-SCDMA就是放弃国家战略、放弃自主创新、放弃知识产权的保护,其实不是这样的。实际上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在整个竞争战略当中赋予TD-SCDMA的责任太大了,昨天我到我的博客写了一篇东西,我认为现在TD-SCDMA使大唐移动公司背负的道义责任远远大于背负的技术责任,这种道义责任就是国家赋予他的责任、院士赋予的责任,这些责任很多都变成紧箍咒,中国缺不缺技术?不缺技术,而是对道义和有效竞争间的平衡关系没有把握好。单就TD-SCDMA而言,如果仅从指标来看,和其他3G标准,与Wimax的水平不相上下,但大唐移动公司它为什么发展不成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呢?这是我们要认真反思的一个大问题。在有效竞争体制不匹配的情况下,最优的技术并不等于能变成最优的产业。有时候往往不是最优的技术,但在有效的配比和竞争环境下,就变成产业和产品了,这一点华为是最典型的案例。我认为华为是最优秀的研发公司,后来我发现是错的,我发现华为不是最优秀的研发公司,甚至它的研发能力比不过大唐,但华为是中国最优秀的营销公司,通过它的高端技术员把所有技术集成、消化引进,在最短时间,哪怕不成熟,也推向市场,让市场先睹为快,然后变成产业。这里就引伸出在中国什么叫有效竞争?其实,我们的有效竞争并不是要搞成这样子,象怪胎似的。但它确实说明,创新需要条件,有效竞争也要条件,谈3G时代的竞争更需要条件,所以,今天大家一起与其都在谈竞争格局不如先定义清楚有效竞争。
三、从产业发展来看有效竞争
我认为这是更现实的问题。3G以后,我们究竟是怎样的竞争格局?我至少看不出任何“光明”前景,因为3G现在卡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上,就是牌照发放的问题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刚才的意思是越早发越好,我曾经也想2006年底就要发,但我现在认为2006年底千万不要发,发完以后,用它干嘛,在技术不是很成熟的时候,千万不要急。我曾有一个想法,就是我们要先算算大账,如果TD-SCDMA真的有问题的话,也要经过更大范围的测试来定论,在实践中暴露问题,在实践中找问题,在实践中改造和完善它,因为这曾经是中国人创业的精髓和法宝。既然讲实事求是,讲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我们今天也不能违反客观经济规律,不能让不行的技术硬上,也不能让有发展机会的技术胎死腹中。所以我曾认为对TD-SCDMA总要给他一个机会,因为他终归是我们中国自己的标准,拿出去练,练一年不行就下马,再换别人也不迟,让4个运营商,每人发一个牌照,大家边干边修补,但现在仔细想这样是不行的,这样做,一但不行,造成恶劣的影响和所花费的钱、耗费的资源可能会更大。科学就是科学,不能自我欺骗。所以,从产业的角度,谈竞争格局的时候,我们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当你推出一种竞争行为的时候,你一定要看它在产业发展上是否行得通。
四、关于3G发展问题
从未来的投资与发展看,3G已不仅是一个电信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国家战略问题。3G的发展不在于3G技术本身,而在于3G所引发的对未来产业创新与产业革命形态的选择。中国政府已公布的各项信息可以概述为:体现国家利益、坚持开放精神、实施有效竞争、市场渐进发展。
实际上现在运营商的战略,我也看了2006年中国移动的战略、中国电信的战略,几家公司的战略我都看过,也在思考。但现在我发现很多的战略制定时,不是建立在产业发展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一种行为发展的基础上,实际上更多类似于行政目标的发展基础上。
可以认为,在近10多年中国电信业发展进程中,政府对3G的发展表现的最为慎重,这实际意味着中国电信业在经历高速增长期后,3G时代的来临将标志着中国电信业将从“以电信富国向以电信强国的战略转变”。由此,在认识3G发展与投资上,投资商和运营商都不能再有传统的观念来理解和认识3G时代的发展战略。可以肯定地讲,下一步中国将基本选择以承担国家战略的TD-SCDMA作为3G发展的龙头,并渐进式地适时推出WCDMA和CDMA2000作为中国3G发展的后续标准。
今天,专家委员会组织这个会议,意义非常的重大,确实需要我们把脑子清零,重新回到产业的起点,重新回到电信业对技术创新的一次起跑线上看,我认为,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十一五规划”和最新一次科技大会的内容,中国3G的发展已进入商用化的最后冲刺阶段,3G网络的投资与运营市场的发展虽然可能出现“大投入、低收益”的短期失衡,但以3G为核心形成的新的产业链,将使3G拉动的相关产业和投资获得庞大的新市场及良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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