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介绍,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将有一个“统一”的负面清单。新的负面清单只有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介绍,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将有一个“统一”的负面清单。新的负面清单只有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王受文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同时为了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对比试验、互补试验,通过试验的多样性验证制度创新措施复制推广的可行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并且在广东、天津、福建再新设3个自贸试验区。

王受文:4个贸易试验区坚持制度创新

    王受文说,总体上看,4个贸易试验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原试点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创新措施。

    坚持制度创新。新设的自贸试验区复制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并进一步提出了行政咨询体系、审管分离、审批归口等创新做法。扩展区域之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也新增推动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的试点内容。

    服务国家战略。广东自贸试验区立足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天津自贸试验区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在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以及法治环境规范等方面担当“领头羊”。

    建设开放高地。4个自贸试验区将适用统一的负面清单。上海自贸试验区第一张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有190项,后来减少到139项。新的负面清单减少到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辐射带动周边。广东自贸试验区将通过加工贸易转型,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和内陆地区的产业升级,天津自贸试验区旨在通过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来辐射内陆的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着力加强闽台产业对接、创新两岸服务业合作模式,以此来辐射带动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建设长三角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来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快速发展。

    有效防控风险。在外商投资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在贸易领域,进一步推进口岸监管制度、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同时,严格防范偷漏税和质量安全风险;在金融领域,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的机制,构建宏观审慎的金融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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