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依托互联网,以满足旅游消费者信息查询、产品预定及服务评价为核心目的,囊括了包括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租车公司、海内外旅游局等旅游服务供应商及搜索引擎、OTA、电信运营商、旅游资讯及社区网站等在线旅游平台的新产业正处于快速上升期。该产业主要借助互联网,与传统旅游产业以门店销售的方式形成巨大差异,被旅游从业人士称之为“在线旅游”。
在线旅游的定义
依托互联网,以满足旅游消费者信息查询、产品预定及服务评价为核心目的,囊括了包括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租车公司、海内外旅游局等旅游服务供应商及搜索引擎、OTA、电信运营商、旅游资讯及社区网站等在线旅游平台的新产业正处于快速上升期。该产业主要借助互联网,与传统旅游产业以门店销售的方式形成巨大差异,被旅游从业人士称之为“在线旅游”。
在《2016-2022年在线旅游市场运行态势及战略咨询报告》中认为,在线旅游服务的核心价值即:提供旅游相关信息、提供形成安排预订服务的功能。
(一)提供旅游相关信息
无论互联网发展到什么程度,客户都不可能自己在无尽的信息中自己整理和分析,所以他们都需要有这样的公司整理所有信息,但是这些公司提供的信息需要尽量客观中立,以便于他们做出明智的选择。
随着社交网站的发展,OTA需要提供更多客户产生的信息,即:由其他利益无关方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更客观更全面。
(二)提供旅游预订服务
旅游预订服务最终也有存在的价值,因为用户在合理的价格区间内,他们趋向于选择方便、安全的预订模式。而价格透明和趋同性的增强,用户会逐渐使用以前已经习惯使用并且觉得安全的方式。
在线旅游产业链
在线旅游产业链是一条由上游供应商、网络媒介、终端客户等组成的链条。在线旅游产业链中,上游供应商通过自建网站或中间代理商两种渠道进行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直销与分销;在线旅游代理商作为网络媒介,则以产品分销渠道的角色将产品和服务销售给终端用户。
根据网络媒介的主要服务类型,可分为以专业预订功能为主的在线旅游代理商,以信息传播功能为主的信息渠道商(主要包括垂直搜索引擎、点评网站、社区网站等),以集聚供应商在线服务为主的平台运营商(如淘宝网)等。
(一)上游供应商
上游供应商是旅游产品的生产者,主要包括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的行业,如航空公司、酒店、旅行社和景区景点等实体企业,他们综合构成了旅游服务的支持系统,在产业链中起着价值创造的关键作用。
在市场分工不断细化的趋势下,上游供应商除了开设直销平台之外,还利用线下和在线旅游代理商分销产品。在市场博弈中,大型的上游供应商凭借着丰富的资源,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将代理商的利润压缩到较低水平。
(二)网络媒介
网络媒介位于产业链中间环节,是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之间的连接纽带。在线旅游产业链上的网络媒介可分为三种类型:在线旅游代理商、平台运营商、信息渠道商。相对于单一媒体来说,不同媒体的差异化特性有助于供应商将自身优势通过更适合的方式展现出来,进而提高用户转化率。可以预见,旅游网络媒介在旅游产业链的作用将进一步放大。
(三)终端用户
用户位于产业链的终端,用户需求是产业链的存在前提,也是价值的最终实现者。因为旅游产业链最根本、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满足旅游者的需求。终端客户是上游供应商、中间代理商、网络媒介的终极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个人客户和商务客户、公务客户等。
2016-2022年在线旅游市场运行态势及战略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