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2月19日,水利部印发的“贯彻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任务分工方案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小水电建设”。
1、小水电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我国的河流众多,径流丰沛、落差巨大,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水能资源。截止2012年底,全国农村水电站总装机6500千瓦,年发电量超过2000多亿度。我国二分之一的地域、三分之一的县、四分之一的人口主要依靠农村供电,就中国的国情来说,东部沿海发展较快,用电量大,西部发展较慢,山区多,水资源丰富。西部或中部一些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地域辽阔,人口稀少,用电负荷较分散,大电网难以覆盖,集中供电成本较高,而这些地区的小水电资源往往十分丰富,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发挥小水电就近开发、就近供电、发供电成本低的优势,小水电就地成网,就地供电能切实降低发、供电成本,降低电价,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减少我国峰电不足状况。
2、中国小水电建设开发的现状概述
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水电发展的扶持力度,小水电资源丰富的省份也相继出台政策扶持水电开发,加快了水电项目建设步伐。但是,一些已建成的水电站却面临不小的困难。水利部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建成小水电站49387座,总装机容量已达到6347万千瓦,约占可开发容量的48.6%;而小水电站实际发电总量仅3737万千瓦,不足装机总容量的60%,有近四成小水电站处于停止或半停止运行状态。
深入湖南南部多个县区进行调查发现,由于前些年小水电无序发展、竞争,导致这些县区100多座小水电站出现经营亏损,其中90多座因资金缺乏、落后设备得不到更新、水电上网电价与发电综合成本差距大、源头给水不足等原因,导致亏损而被迫关停。多家银行投入的信贷资金大多变成不良贷款。
现有水电站如果得不到政府以及银行等各方的支持,会浪费巨大的水利资源。建议各级政府在抓新水电项目的同时,也别冷落了已建成的水电站,应该通过政策帮扶给力、引导银行扶持出力、支持和提倡民间资本发力等多项举措,让“旧”水电站焕发出新生力,使其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清洁能源。
3、我国小水电建设正迎来发展机遇
2011年初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着重强调大力发展农村水电;5月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上规划,在5年内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50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7400万千瓦;8月,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9月初,水利部发布《关于水电代燃料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管理》的文件。
2012年,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大力规范推进农村小水电项目的建设,加强项目的指导和检查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2013年2月19日,水利部印发的“贯彻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任务分工方案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小水电建设”。
以上一系列“大动向”揭示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农村水电将进入更加稳健、快速的发展格局中。
目前,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相对滞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将成为我国“三农”问题新的突破口,小水电作为农村水利建设中的重点项目,在“十二五”期间仍将在农村电气化发展中扮演核心角色。
当下,国家对农村水电建设高度重视,既有资金上的补助,也有管理力度上的加大,这不仅将极大地推动农村水利发展,同时也将为小水电的整体发展带来契机,我国小水电的发展不会因为当前的问题而因噎废食,需要找到一个切入口把小水电发展引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以农村水电发展为新契机,一来发展政府扶持的非盈利性水电项目,例如全国小水电代燃料这样的民生工程;一来积极将我国小水电发展向成熟市场化方向引导,同时严格把关项目审批监管的各个环节。将盈利和非盈利结合起来,要“两条腿走路”。
小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