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轮胎翻新(简称翻胎,以下同)是旧轮胎再利用,也是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行业,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符合新世纪发展绿色产业的方向,是橡胶工业的一个特殊部门,也是轮胎工业的延伸和加工再利用。翻胎是一项功在国
轮胎翻新(简称翻胎,以下同)是旧轮胎再利用,也是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行业,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符合新世纪发展绿色产业的方向,是橡胶工业的一个特殊部门,也是轮胎工业的延伸和加工再利用。翻胎是一项功在国家、利在社会的有益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与轮胎工业一样是汽车工业交通运输中所不可缺少的一个行业。世界翻胎行业始于1907年的英国,翻胎业进入我国大约在1933—1935年之间。翻胎业的出现和发展始终是与新胎制造业相辅相成的,它是新胎制造业的延伸和发展。
1、翻胎行业现状及国内外发展趋势
1.1我国翻胎行业现状
我国翻胎行业的技术和装备是在六十年代初研制的一套模型法翻斜交载重胎的技术与装备。现大多数厂沿用至今。八十年代初、中期(1980—1986年),从意大利、美国、德国等引进了一些用模型法及环形预硫化法翻斜交胎、子午胎、工程胎的设备(国外七十年代中期水平)没引进技术。1975年至1990年国家先后下达子午胎攻关项目如载重胎、轿车胎用模型法翻新和用预硫化翻新载重胎的成套技术与装备攻关项目,这些技术与装备相当与国际七十年代水平。
九十年代初、中期,国外多家翻胎跨国公司登陆我国,进行合资建厂。他们提供的设备为七十年代中、后期水平。技术对我国严加保密,翻胎所需胶料、预硫化胎面胶全部从国外购入。由于国内胎体质量不好,国家从1996年又不准进口旧胎,及合资厂翻新胎价过高,现大多数厂处于半停产状态。
我国翻新胎质量较国外有较大差距,除商品意识差(多数翻新胎上无商标、厂牌、质量等级),外观不佳外,行使里程多数只接近新胎的50%(国外翻新胎可达到新胎里程80%以上,有些可超过新胎)。
综合以上情况,我国翻胎装备水平只相当于国外六、七十年代水平,少数达到八十年代初水平。在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节能、合理工艺等方面我国也有很大差距。劳动生产率按生产人员平均翻胎估计,年翻最高量为人均500条。国外翻胎企业一般规模较大,如德国迈克翻胎厂日产翻新胎1.2万条,企业规模大,产量越高,单位成本越低。
1.2 翻胎企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翻胎生产技术虽然近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产品质量,生产工艺装备、原材料、测试手段、生产管理以及生产规模等诸方面仍存在差距,各企业的发展也不平衡,主要表现在:
(1) 产品规格系列不全
翻新胎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规格系列短缺,目前国内外新胎规格品种成千上万,而我国翻胎品种只有几十种,多种用途及特种的轮胎不能翻新。
(2) 使用寿命较短,翻新次数少
翻新胎使用寿命,一般应是新胎里程的60-80%,预硫化翻新胎使用寿命能接近或超过新胎的里程。但就我国目前翻新胎寿命为新胎的50%以下,翻新率很低,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新胎都是一次跑完即报废,失去了不能翻新机会。
(3) 翻新轮胎产品档次较低
突出表现在所使用的原材料和产品外观质量上,很多翻胎厂为了降低成本,所用生胶与原辅材料等级较低,甚至有的厂使用的等外品材料。目前翻胎产品外观质量也较差,从而也直接影响了产品的档次。
(4) 测试手段落后
胎体进厂检验和翻新胎成品检查的测试仪器和设备,除少数翻胎厂引进国外预硫化生产设备,配套进来,以及个别类型机器刚开始研制外,基本上还属于空白。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翻胎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等效采用及国家新标准的贯彻实施,从而影响翻胎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5) 行业整体工艺装备水平不高
目前,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引进及先进国产设备的应用还仅限于少数几家翻胎企业及合资、独资企业,就行业的整体工艺装备水平来说,相当于发达国家七十年代水平,自动化程度较低,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一般翻胎厂的生产工艺基本上手工操作。
(6) 生产规模小
我国翻胎企业是较典型的“小而全”作坊式企业。企业规模小,有些地方翻胎厂太多,如北京地区就有近20家。1994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翻胎企业达434个,大多数为年翻5000条以下的小厂。按原国内贸易部1996年下达的轮胎翻新生产预期指标为350万条/年,平均每个厂生产8000条/年。低于国外平均每个厂年翻2.5万条的水平。
1.3国外翻胎企业的情况及经营管理经验
近几十年来,国外翻胎企业集约化进程加快了步伐。
(1) 翻胎企业兼并加速、规模扩大。日本1983年尚有翻胎企业126家,年翻257万条,平均每厂翻新2万条轮胎。到1994年只剩下64家,翻新159万条(轿车胎翻新量急剧减少),平均每厂翻新2.5万条。美国的翻胎厂数量从1997年的1326家减少到1999年的4月的1256家,翻新载重轮胎和工程机械轮胎的产品都旺销,而轿车翻新轮胎和轻型载重翻新轮胎的销量只稍有下降。1999年各种规格的翻新胎产量为:轿车轮胎190万条、轻型载重轮胎660万条、载重轮胎1810万条、工程机械和农业轮胎69.2万条、特殊品种轮胎21.2万条,总计2750.4万条。在欧洲,不少国家有年翻数十万条的骨干厂3-5个,最大的年翻100万条轮胎。
(2) 欧、美多数国家翻胎厂翻胎用的胶料有炼胶公司供胶。如英国40家重点翻胎厂,只有Ondura Itd配有F180密炼机组向各厂供应各种胶料。意大利玛朗贡尼预硫化胎面公司年产50万条预硫化胎面,供国内使用及外销。
(3) 翻新后的轮胎除厂自销一部分外,可交轮胎销售中心代销。美国轮胎零售店50%经营翻新胎。
(4) 翻新胎专用工具、修补器材由专门制造公司供应。国际上最有名的如德国TIP、TOP公司,美国泰克公司,这些公司八十年代已打入我国市场,并设有多家代销点,目前美国泰克公司已占据我国市场。
(5) 国外轮胎(含翻新胎)经销商情况,据美国统计:有95.5%的经销商提供修补服务,63.6%提供轮胎平衡服务,56.1%在高速公路边提供应急维修,48.5%兼营汽车刹车、过滤器、汽油、润滑油,34.8%提供轮胎校核服务。
(6) 国外翻新胎产品多有产品质量保证,有质量问题包赔退,有里程保证。
(7) 国外翻胎企业管理
国外翻胎企业大多数为私营及股份合作公司,一个年翻2—3万条胎的厂经营管理人员不过7—8人,生产工人10人左右。如美国多数翻胎厂雇工不超过10人。1997年投产的预硫化法翻新载重胎的厂,日翻154—176条(相当于年翻4万条载重胎厂),用一班生产只雇佣9名工人。这些工人个个是全面手,他们厂的口号是“规划 培训 态度=生产效率”,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重视对员工的全员培训。
1.4 国外翻胎装备的发展趋势
进入九十年代,国外翻胎行业在应用高科技方面有了重大进展,按技术领域可分为:
(1) 采用超声波、激光、电磁波技术对翻新胎的可翻性,特别是隐形损伤进行探测分析,是翻新胎质量更可靠。选取高质量的胎体才有保障。用激光技术对翻胎加工面定位(防止磨损带束层)并进行精确的尺寸测量和控制。
(2) 采用现代计算机数控技术对翻新胎打磨尺寸、弧度、贴合形状,按预设程序进行精确加工。
(3) 使用计算机技术对产品结构、配方技术、炼胶工艺、硫化程度、工艺过程进行精确的优化设计和自动控制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节能降耗,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 翻胎设备采取一机多用和联动以简化工艺和物料搬运,如取消涂料胶浆工艺,磨胎与成型共用同一机台等。
2、翻胎行业发展方向及目标
机动车轮胎由于安全等原因,胎体寿命远大于胎面寿命,例如载重汽车轮胎胎体约为胎面寿命的3倍,轿车约为1倍。因此机动车使用必须经多次翻新才完成其资源寿命。国际上新胎与翻新胎产量比约为10:1,工业化先进国可达5:1以上。我国1999年新胎产量为8000万条,而翻新胎不到300万条,新胎与翻新胎比约为26:1,远低于世界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如美国1999年翻新轮胎2750.4万条,产值达22.68亿美元(不包括胎体销售)。
到2005年我国新胎产量估计可达12120万条,翻新胎即便是按规划达到793万条,仍比世界平均低3.4%。少翻1000万条,按每条新胎与翻新胎消耗与效益比,(平均计算)如果不翻新每条胎损失以200元计,到2005年,每年损失20亿—50亿元人民币。
一条轮胎三分之二的寿命寄望于翻新,从爱护资源出发必须善待之。
数以千万条轮胎不翻新在资源上造成巨大浪费外,还对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后果。
2.1发展方向
翻新胎的发展取决于我国汽车、农用机械的发展和配用轮胎的品种,取决于我国道路运输建设的水平和要求。
二十一世纪要求在2010年前将汽车能耗减少三分之二以减少空气污染和节能,轮胎使用寿命要求达到100万英里(三次以上翻新)。
我国子午胎刚完成起步阶段,全钢丝子午线载重胎还很少,现多是有内胎子午胎。拖拉机子午胎刚起步,大型子午线工程胎尚未起步。因此到2005年斜交胎至少仍有半壁江山可守。
翻新胎产品及生产方法将发展。如载重胎翻新向适应多种规格组装式的预硫化胎面发展,并将开发浇注型聚氨酯胎面,以适应“绿色轮胎”向长寿命、高耐磨、低滚动阻力的方向发展。
我国农用拖拉机子午胎已投产。载重无内胎子午胎也装于高速客车,大量农用汽车投入营运也是我国翻胎业发展的方向。
2.2 发展目标
根据我国汽车保有量及替换胎估计量及农用车保有量及替换胎估计量,到2005年翻新胎规划总产量为793万条。其中汽车轮胎为697万条,农机、农用车胎88万条,工程机械轮胎8万条。当2005年轮胎总产量为12120万条时,翻新胎产量仅为新胎的5.7%,仍远低于国际水平10%的数额,但比1998年有所提高(1998年翻新胎产量占新胎产量的3.7%)。
到2005年汽车轮胎需求预测,重型车辆499万条,其中子午胎比例60%,中型车辆1279万条、子午胎比例30%、轻型车辆1656万条、子午胎比例58%,微型车辆769万条、子午胎比例75%,轿车轮胎1830万条、子午胎比例100%。
(2)欧洲94年材料
3、对发展我国翻胎工业的建议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子午线轮胎更新换代的产品。它在耐用、节能、高速、安全、舒适等各方面具有斜交轮胎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在今后五年里,我国轮胎工业是发展子午线轮胎,为配合子午线轮胎发展,子午线轮胎的翻新技术也应该紧紧跟上,为保证翻胎质量达到预计发展方向与目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3.1实现翻胎技术产业化必须建立新机制
翻胎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小企业,在目前企业过多,布局不合理,设备利用率及开工率还不足50%的情况下,兼并、合作是有利于翻胎企业达到经济规模和调整布局(一般年翻胎在2.0万条左右是较合理的)。
翻胎企业过去多为国营及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多在100—200万元,采取职工购股方法较易转成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在政府指导组织下,通过转制和调整可使企业结构改革进一步深化:
(1) 组建为行业服务的各种类型的供应公司如胎体经营公司、胶料供应(包括预硫化胎面等)公司、翻胎专用器材设备供应公司、翻新胎销售公司,资金来源可采取集资、融资、无息贷款等方式或现有公司兼营的办法。即可向国内供应也可办进出口贸易,否则行业就无法组织集约化生产,也无法进入国际市场。
(2) 翻胎企业技术装备比较落后,完全不能适应我国高速运输的要求。不改造势必失去市场,改造首先是人才和资金。人才可采取企业内部和社会相结合的办法解决,资金问题则靠国家发展基金、企业集资和企业转制时,国有资产转股和个人投资等方法解决。
(3) 为了规范市场,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和宏观调控作用,发挥行业协会、质量管理及社会中介机构作用。目前市场较混乱,宏观调控不到位是重要原因。
3.2翻胎行业营造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政策措施
(1) 产业政策和产业化
轮胎翻新是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修旧利废减少环境污染,属于工业服务第三产业。由于轮胎使用分散,损坏后个体差异大,翻修涉及环节多(包括机械设备、化工材料、供胶、旧胎体收、储、运、产品销售)导致翻胎企业规模小,难以集约化生产及高度自动化翻修使劳动生产率低(如现翻胎全员劳动产值只有新胎的20%左右)。因此销售利润远低于轮胎生产企业(翻新胎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及使用翻新胎的运输部门)。
国际上习惯做法是对翻胎行业采取减免税收、补贴、立法规定那些车辆应使用翻新胎等措施对翻胎行业加以支持。我国由于运输业管理不到位,可翻新的胎急剧减少,加上翻胎企业规模小,翻胎企业要达到产业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翻胎行业要走向产业化需进行行业结构改革、技术改造、规范市场、走向自我生存、自我发展、向产业化离不开市场环境和政府支持。
(2)国家扶持政策
我国翻胎行业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和国家给予有关优惠政策加以扶持:
1)加强交通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包括轮胎使用法规。
2)规范轮胎、翻新胎市场管理:新胎市场主要是压价竞销,翻新胎主要是不合格的胎大量流入市场,国外翻新胎无序地就大量倾销我国,如1997年仅翻新的汽车轮胎,进入我国市场海关统计96.8万条。而国外对新胎、翻新胎进入该国市场多要求有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在轮胎上加以标志方可进入。
3)支持翻胎行业结构调整;企业结构调整及改制。
翻胎行业现在基本上是作坊型的“小而全”,要在行业实施集约化才有出路,如设立翻新胎胎体供销公司(包括可进出口)、胶料供应(包括预硫化胎面、胶浆、翻胎半成品)、修补材料及工具(包括技术)供销公司、翻新胎成品销售公司(包括进出口)等。我国翻胎企业规模小,布局不合理,不少企业不具备或不适应进入市场。需加以合并、兼并、破产、重组,要转制组建公司、或暂时采取租赁,但这些改革都要在政府支持与组织下才能进行。
4)现在翻胎企业生产技术与装备十分落后,技术改革任务十分繁重,亟待政府给予支持。
5)落实减免税收政策。翻新轮胎自2001年1月1日开始停止征收消费税,但1998年底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下达关于翻胎企业等在增值税上所享受的70%先征后返退税政策讫今没有落实,需政府协助企业尽快落实到位。
轮胎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