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种类繁多的机电产品中,中国在发展家用电器出口贸易方面起步相对较早,因而收获也很大。自从1985年开始落实国务院有关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的128号文件开始,中国在拓展家用电器出口贸易方面的努力已经持续了20余年。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市场上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
在种类繁多的机电产品中,中国在发展家用电器出口贸易方面起步相对较早,因而收获也很大。自从1985年开始落实国务院有关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的128号文件开始,中国在拓展家用电器出口贸易方面的努力已经持续了20余年。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市场上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微波炉、电风扇等家用电器的主要供应国。从前些年来看,家用电器在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过程中地位也越来越重要。据海关统计,1995年至2004年中国家用电器的出口金额从33.3亿美元增加到174.9亿美元,家用电器出口每年平均递增25.1%,而同期整个出口贸易的增长幅度也不过16.6%,家用电器在整个出口贸易中的比重也相应由1.57%扩大到2.95%。有鉴于此,本文有必要针对中国家用电器出口规模扩张的背景加以剖析。
档次越高价值越高传统观点认为,出口规模的形成实际上是由数量与价格决定的,但由于两者之间存在反向运行的关系,因而长期以来国内围绕着规模与效益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过。从中国家用电器出口扩张的实践来看,一方面,出口货源、客户渠道、配额限制等一些因素客观上影响着家用电器出口数量。另一方面,成本。
汇率、出口退税等另外一些因素则直接影到家用电器的出口价格。事实上,过去若干年内我们在拓展中国家用电器出口贸易方面的努力归根到底就是为了实现家用电器出口数量与价格乘积的最大化。然而,在对出口规模的构成进行考察时仅仅考虑出口的数量与价格这两方面的因素是不够的,还应当关注到第三方面的因素,即档次因素。应当看到,在产品更新换代、适用性、收入水平、技术研发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不同家用电器的出口档次各有不同。相对来说,出口家用电器的档次并非同一商品的价格变化,而是出口数量在具有不完全替代关系产品之间的分布结果,档次越高则意味着高价品所占比例越大,也就是说值钱货越多。
应当看到,按照恒等式(出口额=出口数量×出口价格)的构成,出口额的形成似乎与档次因素无关。然而,上述恒等式中的出口数量实际上用以基期价格为权重的数量指数来表示。事实上,这样的数量指数并非仅仅由纯粹的数量因素所决定,还要看出口的产品是否为“值钱”货,因为“值钱”的家用电器出口对数量指数影响相对更大,而低档的家用电器出口对数量指数影响则相对有限。例如,假定其他性能完全相同,2马力的空调器对家用电器出口数量指数的贡献要大于1马力空调。因此,可采用某类家用电器出口定基数量指数剔除实际出口数量变化因素后的剩余信息来表示该类家用电器出口档次水平。
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系统,家用电器在概念上是由众多系列的产品构成,但也并非所有类别家用电器都适合作为样本构建能够反映家用电器出口档次的加权平均指数。一方面,样本要产品规格上的档次差异比较显著,如空调器可以用功率区分档次等。另一方面,不同档次产品所对应的价格水平也能够体现出档次上的差别。此外,入选的产品系列一般来说应当占有一定代表性,如果以2000年作为生成家用电器出口档次指数的基期,入选样本产品各自的权重(用百分比表示)及入选产品规格数目(用括号标明)分别为空调器27.3%(5项)、压缩机1.57%(6项)、洗衣机3.26%(4项)、电风扇23.24%(9项)、电冰箱8.94%(8项)、电动刀剪6.04%(2项)、自供能源手提电灯10.59%(2项)、电炉具19.06%(3项)。不难看出,上述样本集基本涉及到了中国家用电器出口的主要产品,既包括家电整机,也包括零部件,还包括小家电,这些入选样本的家用电器出口金额合计占2000年家用电器出口总金额的51.2%。
总的来看,自从1992年中国采用协调税则以后,中国家用电器出口的档次水平,经历了与出口消费类电子产品档次水平逐年上升的趋势迥然不同的M形大起大落走势。在过去的10余年中,中国的家用电器出口更加侧重于价格竞争优势的发挥,对提高出口家用电器档次重视不够。这期间档次上升的年份基本上都是家用电器出口“日子不好过”的日子,其中,1992至1994年间受到人民币汇率高估与1997至2000年间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出口家用电器的价格竞争优势受到冲击,国内相关企业不得不在产品的升级换代上多下功夫。相反,一旦出口环境有所好转,国内家用电器企业反而不太热衷于提高出口产品档次。
与此同时,各类家用电器出口的档次变化各有不同,其中,出口电风扇、电冰箱、电动刀剪和压缩机的档次水平在1992年至2003年间分别下降26.9%。22.4%、39.8%和8.6%,而出口空调器、洗衣机、自供能源手提电灯和电炉具的档次水平则分别上升42.4%、19%、11%和44.6%。
提升产品档次扩大出口空间客观地看,档次因素对于近些年来中国家用电器出口贸易的发展产生的影响基本上是逆向大于正向。入世前,家用电器出口的档次虽然在3年内持续提升,但并未带来出口规模的明显扩张,而在入世以后,档次下降对于家用电器出口的逆向影响被不断放大。事实上,出口传统的低档家用电器虽然收益空间逐渐收窄,但毕竟如同一块没有吃完的“肥肉”吸引许多出口企业。相比之下,出口高档家用电器虽然能获得高一些的附加值,但先期投入带来的风险也是很大的,被一些出口企业看作只有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才去啃的“硬骨头”。不难看出,由于需求的价格弹性不同,国际市场贸易环境的改善对以价格竞争为主的低档家用电器贸易的惠泽要远远大于对以非价格竞争为主的高档家用电器贸易的惠泽。
尽管前些年中国家用电器出口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产品整体档次提升的推动,但不同种类的家用电器出口贸易并不一定也都受到同样程度的推动,有些受到的推动强一些,有些受到的推动弱一些。相对来说,电炉具等家用电器出口档次的提升推动了家用电器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自供能源手提电灯、电冰箱、电风扇等家用电器由于产品档次提升幅度有限甚至下降,出口金额的增长相对缓慢;洗衣机、空调器等家用电器出口虽然增长迅速,主要是受到数量扩张的推动而并非受到出口产品档次提升的促动。
中国出口家用电器总体上档次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是有其客观的生成背景的。首先,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的产业分工进程也在加快,而作为后发国家,中国前段时间在国际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吸纳了被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淘汰的转移出的家用电器产业,而这些家用电器产业的技术含量不是非常高,往往难于在这些劳动力成本比较高的国家存在,需要在中国这样的劳动力成本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重新寻找落脚点。其次,迄今为止,加工贸易在中国的家用电器出口贸易中所占比重比较大,而加工贸易的商品类别基本上是技术含量相对不高的品种,因而只能是薄利多销。再次,中国家用电器产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不仅技术装备水平有限,人员素质也不高,管理能力也有差距,直接牵制了某些行业产品档次的提升。此外,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中国国内市场的竞争并不十分规范,价格战、偷工减料、造假等恶性竞争手段屡见不鲜,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木桶原理中的短板效应直接导致了国际市场上对中国家用电器特别是中低档产品的认同,不利于国内家用电器产业树立以质取胜的观念。
准确把握档次定位对于当前中国出口家用电器的档次的定位不能绝对化,应当更加客观地加以认识。具体来看,对中国出口家用电器档次的科学定位应当把握住以下方面:
第一,出口家用电器的档次并非越高越好。固然,出口家用电器档次高的商品容易取得相对高一些的附加值,然而,这需要在国际市场上强大的竞争力作为保证。现阶段,中国出口的家用电器中仅有少部分在国际市场上能够占据高端位置。根据目前的竞争力,勉强出口很多尚不具备竞争实力的家用电器并不能够取得预期的收益。相反,目前中国有许多家用电器之所以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并非全都依靠的是提高档次。竞争力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找准能够最大限度发挥比较优势的产品定位。例如,温州的许多小家电档次并不高,出口的单件利润也不大,但由于产品定位准确,许多温州生产的小家电占据了国际市场的主导地位。
第二,某些高技术家用电器出口规模的扩大并不意味着整个出口家用电器档次的提高。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产品有所更新换代也并不意味着产品档次的提高。相对来说,中国虽然目前出口的高技术家用电器越来越多,某些家用电器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但仍然不能说从根本上推动出口商品档次的提高。
第三,允许出口某些低档家用电器并不意味着允许质量低劣。现阶段,中国出口家用电器的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在某些低档产品上问题更加严重。事实上,不同的产品档次仅仅指某些性能上差异,而并非质量的差别。对于某些不完全替代品而言,低档优质的家用电器是有可能挤压高档劣质品市场空间的。
第四,提升出口家用电器的档次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统筹规划。一方面,为了加快出口家用电器的升级换代,有必要在研究开发、风险投资体制、上游产业的同步发展、要素配置的最优化、人才培养与使用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另一方面,在家用电器的出口营销过程中也要增强品牌意识,努力增加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比重,从注重价格竞争逐步转向注重非价格竞争。
第五,迄今为止,中国出口贸易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劳动力成本低廉与规模经济的优势,直接对发达国家的一些夕阳产业构成压力,因而目前也是中国贸易争端的多发期。随着出口家用电器贸易中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高档产品比重加大,在国际市场上则会更早、更多地遇到贸易摩擦,因为与夕阳产业不同,中国增加出口高档家用电器会直接威胁到发达国家现有的高科技主导产业,而这些产业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命根子”。相对来说,发达国家对于高档家用电器的市场保护力度更大,特别是采用杀伤力更大且更加隐蔽的诸如TBT和SPS之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及处于世界贸易组织监管范围之外“灰色地带”的自动出口限制等手段。因此,提升出口家用电器档次也必须考虑到有可能引发的贸易报复及其承受能力。
家用电器档次出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