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继2015年“互联网+”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互联网技术与各行各业发生了深度融合,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今年,“智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顶层设计上大力倡导“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并进一步提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从“互联网+”到“智能+”,反映了技术领域的迭代升级,也表明国家层面在发展方向上的战略升级。

继2015年“互联网+”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互联网技术与各行各业发生了深度融合,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今年,“智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顶层设计上大力倡导“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并进一步提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从“互联网+”到“智能+”,反映了技术领域的迭代升级,也表明国家层面在发展方向上的战略升级。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我国一直重视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向创新发展要动力,在推动技术与各个领域的融合发展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技术应用逐渐深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涉及制造业、农业、金融、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各个行业,而这些部门的情况复杂多样,发展参差不齐,无论是“互联网+”还是“智能+”,与传统行业的融合过程中势必发生种种碰撞。在体制倡导与有效治理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亟须打通各个环节的制度壁垒。

创新外部制度

从2016年起国务院陆续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指导意见,其中,对于最新技术应用的战略意义、总体规划、发展阶段、标准体系、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国际合作等诸多内容进行了基本部署,具有全局性意义,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基础,有利于调动各方资源,促进技术应用落地。

这些规划性指导意见对于技术应用主体来说,属于外部制度,为各个具体领域的技术推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还需要更多制度细则发挥作用,集中表现在效率支持和规则保障两个方面。

一方面,为实现以创新为主导的技术应用,需要实施主体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是在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面,面临的挑战更加艰巨。因此,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倡议加大基础创新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调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加快人才培养,并提出具体的操作性方案。

另一方面,前沿技术的更新换代与规章制度的发布出台未必同步,比如,《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指出的,“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研究,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也就是说,关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相关伦理性、安全性研究需要先行,并密切关注技术发展的动向,以应对技术变革所带来的种种可能性困境,保障技术应用过程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打通内部制度

在技术革新和体制倡导的背景下,如何将特定技术应用到一个个具体的组织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内部制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所谓内部制度,这里指的是技术应用主体组织的制度安排。技术进入组织的过程,其实是技术特质与组织角色互动的过程。打通传统结构中的固有安排,有利于组织更好地分享技术红利。

第一,打通制度壁垒。按照工业社会的逻辑,现代组织制度应运而生,形成了以科层制为主要特征的组织制度架构;而面对信息社会的到来,垂直管理体制、向上负责制、文件管理、标准运作程序等传统运作方式遭到较大冲击,相应的,扁平结构、去中心化等制度形式更加适合技术在组织中的流通。由此,应当在传统“条”“块”的组织结构中,推进组织变革,提升组织弹性,打通制度藩篱,探索一种适合技术嵌入的新模式。

第二,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无论是外源性技术还是自主研发技术,都是由组织中的管理者和执行者落实与操作的,而围绕技术形成的团队与既有权力关系未必重合,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稳定因素。比如原管理者离职导致技术下线,组织决策变化造成技术路线偏离,行政动员结束后形成的技术空壳,等等。那么,需要在组织内部做好短期与长期规划,在制度设计上保障技术实施过程,同时,将推进过程与权力关系、政绩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力争达成持久有效的动员。

第三,保障创新群体利益。新技术在研发与应用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使前期经过了充分论证,仍然存在失败风险,这是技术革新的必经之路。在组织内部形成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制度,能够对组织发展起到深远作用。即需要在资金上保证比例,在制度上形成保障,不能因噎废食,让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利益群体有底气、有干劲地开拓创新。

创新制度观念

随着技术应用走向深入,在组织中会逐步涉及各种利益关系,由此组织内部将充斥着赞成、反对或者无所谓等多种声音,如何塑造观念合法性,拧成创新理念的一股绳,就需要组织上下的共同努力。

在技术初创阶段,各组织除了要做好技术可行性论证之外,还应注意打造“相信技术未来”的观念制度。技术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基本已经获得广泛认同,而具体技术在局部领域中的应用却并不一定如此。在这一阶段,营造关于企业发展方向的凝聚性共识非常重要,通过组织宣讲等方式,将技术理念普及开来;同时,在激励方式、人才培养等制度方面有所倾斜,也将是理念养成的重要配套措施,有利于创新观念深入人心。

在技术攻坚阶段,技术引入或者研发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应用困境时表现得尤其明显,此时价值合法性的动摇对技术发展极其不利,需要借鉴危机管理方面的经验,对可能遇到的挫折甚至失败做好观念制度的准备,比如,对于技术研发规律的认识、创新风险的认知、技术推动发展的认同,等等,塑造关于技术创新历程的科学发展观。

在技术运行阶段,技术应用与组织发展融为一体,应是培养技术思维的重要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曾用八个字阐述互联网思维的精髓: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将这八字理念运用到“互联网+”和“智能+”中,突破既有的观念窠臼,是技术应用切实的观念保障,对未来发展将起到深远影响。

面对信息社会的到来,技术应用带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已是大势所趋,也是国际竞争态势下重要的国家战略。在去年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由此,各行各业在与各类新技术的结合与碰撞中,亟须加快推进各个领域外部制度的创新、打通各个部门内部制度的壁垒,积极革新有利于技术应用的观念制度,在制度上保障国家战略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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