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科学认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指导专家 蒋芳清主任、主任医师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一医院分院)门急诊部
核心提示
日前,卫生部拟取消常规体检中“乙肝检测”的报道引起全国关注。
我国早有规定,不得歧视乙肝患者,更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在入学就业上设置障碍。医学专家经过讨论,呼吁相关部门出台措施,更好地保护乙肝病患者及其携带者。虽然,此举目前只是专家建议,但有助于降低歧视。
医学专家称,消除歧视根本在于破除误解、普及防治乙肝的科学常识。
取消“乙肝检测”有助降低歧视
【临床案例】蒋主任说,早两天,一个3岁男孩准备入托省某幼儿园,但体检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结果被幼儿园拒收。宝宝的家长不服,于是来医院求治。
【专家释疑】蒋主任认为,不彻底查清楚病情,完全拒收入托孩子,从医学角度来看,是认识上的一种误解。上述3岁男孩,经全面检查,医生诊断为“非活动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这其中,很多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两个概念不了解。乙肝患者具有传染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普通人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日常接触,是不会被传染的。
况且,携带者又分“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和“非活动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两种,除不能献血、不能从事国家有关规定的特殊职业(如服兵役等)外,可照常生活、学习和工作,若其肝功能正常,无需特殊治疗,一般接触没有传染性,但要加强随访。
乙肝是血液传播性疾病,传播途径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一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包括握手、拥抱、共用计算机、办公用品,甚至包括共用餐具,是不传播乙肝的。由此可见,社会要消除歧视,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公平的入托、入学、工作和生活空间。如能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有助于降低歧视,但根本还在于破除误解,掌握科学、医学知识。
病毒携带者可正常工作学习
【临床案例】每年七八月,正是高考录取时节。“近期,门急诊部每天要接诊10个以上准大学生、研究生。”蒋主任称,有不少携带乙肝病毒的学生特意跑来咨询专家,害怕自己会被挡在大学校园外。
【专家释疑】我国是乙肝高流行地区,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按照1992年全国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因此,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早有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上述人群。同时,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教育部《2007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也标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在临床上,医生常遇到求职、求学被拒绝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来求医,每次医生都会在病历上为他们注明“可以正常工作、学习”。医学观点认为,乙肝检测项目有“两对半”、肝功能和DNA等,其意义在于帮助医生诊断。对于用人单位,仅因乙肝“两对半”检测阳性就将人拒之门外是不科学的,对于这类人员应到医院进一步检测,以明确诊断。
乙肝是可防可控的传染病
【临床案例】在体检中,为逃避乙肝检查,有患者找人代检,也有“开后门”求医生修改体检结果的。对此,不少用工单位拿出招数,现场验收。医学专家之所以呼吁出台保护措施,是想通过科学、医学解释,让更多的幼儿园、学校、用工单位能接纳乙肝病毒携带者。
【专家释疑】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最有效方法。此外,要注意掌握传播途径的预防:大力推广安全注射,对医疗器械应严格消毒;医务人员应按照原则,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时,均应戴手套,严格防止医源性传播。
服务行业中的理发、刮脸、修脚、穿刺和文身等用具,应严格消毒;注意个人卫生,不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用品。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其性伴侣可通过注射乙肝疫苗获得免疫力。对于母婴传播,通过科学预防阻断,可以让90%~95%的新生儿免受乙肝病毒感染。
在饮食保健方面,乙肝病人因肝脏功能发生障碍而影响物质代谢,合理营养的饮食,对肝功能的恢复非常重要。乙肝病人宜食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低脂的饮食;增加维生素的摄人,多食水果和蔬菜,可维持机体物质代谢的需要;注意控制脂肪摄入,避免增加肝脏负担;避免食入刺激性强的食物;还应特别注意忌酒,以免酒精再度损伤肝细胞。总之,只要做到科学预防、保健,乙肝可防、可控。
乙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