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摘要:4月13日,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涉嫌受贿案在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此之前的3月22日和1月27日,巢湖市政协原副主席

摘要:

 4月13日,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涉嫌受贿案在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此之前的3月22日和1月27日,巢湖市政协原副主席柳友伦和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也因涉嫌受贿罪,分别在淮北市中级法院和宿州市中级法院接受审判。

正文:

 4月13日,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涉嫌受贿案在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此之前的3月22日和1月27日,巢湖市政协原副主席柳友伦和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也因涉嫌受贿罪,分别在淮北市中级法院和宿州市中级法院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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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是2009年安徽省检察机关查处的8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厅级领导干部中的三个。张松坚在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前,担任过该市南谯区区委书记、明光市(县级市)市委书记。徐社新担任蚌埠市政协副主席之前,曾任五河县县委书记。柳友伦任巢湖市政协副主席之前,曾任巢湖市(县级市)市委书记,巢湖市升为地级市后,原巢湖市改为巢湖市居巢区,柳友伦继续任居巢区区委书记至2000年1月。

  研究这三名落马官员的腐败历程可以发现,他们在担任厅级领导职务之前,都是统管一方的县(市、区)委书记,而且所涉嫌的受贿犯罪均主要发生在其任县(市、区)委书记一职期间;他们贪腐的手段主要集中在利用组织人事权和重要事项决策权为他人谋利、为己敛财方面。

  近10年来,安徽省有多名曾担任县(市、区)委书记的官员受到查处,而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的重蹈覆辙表明,如何规范县(市、区)委书记用权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说到一个单位“一把手”的权力,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其手中的人事权。而县(市、区)委书记作为县级政权的核心,其手中的用人权不仅涵盖面广泛,而且大多具有“一锤定音”的效果。如果这样的一地之“帅”自身出了问题,其难以限制的用人权往往就沦为官帽批发的“乐园”。在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三个人中,张松坚的行为更为明目张胆和触目惊心。

  今年56岁的张松坚曾经在滁州市南谯区和滁州市所属的明光市当过党委书记,前后达10年之久,这也是其“卖官”最为疯狂的10年。据检察机关指控,张松坚在任明光市市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132名党政干部的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07万元,其中绝大多数请托都是为了个人的职务升迁和岗位调整。在来者不拒式地收受好处后,张松坚基本上都能满足请托者的意愿——乡镇、市直单位甚至市委、市政府的班子成员岗位,基本上被其“网罗俱尽”。

  丁某原是明光市泊岗乡乡长,2004年至2008年间,其先后分6次送给张松坚现金13万元后,从乡长升为乡党委书记,后又升至明光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而原任泊岗乡党委书记的刘某为得到职务上的升迁及感谢张松坚的关照,先后分5次送给张松坚现金5.5万元。2004年2月,在张松坚的关照下,刘某担任明光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如果说在明光市任职期间,张松坚批发官帽是“明目张胆”的话,那么在他担任滁州市南谯区区委书记时的所作所为,只能算是牛刀小试,但也有18名党政干部为了个人职务晋升一次次地投张松坚所好。从检察机关指控的情况看,1997年2月至2003年3月,张松坚在南谯区区委书记任上先后收受这些党政干部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近15万元。

  与张松坚无所顾忌地批发官帽不同,柳友伦在任巢湖市(县级市)市长及书记期间为人谋官则显得含蓄得多,虽然这与当地的官场环境有一定关系,但其性质并无二致。在柳友伦案中,关于柳友伦直接为人谋官的指控共有9起,前后跨度也有近10年的时间,其因此所收受的贿赂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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