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对行业内相关的专家、厂商、渠道商、业务(销售)人员及客户进行访谈,获取最新的一手市场资料;
- 艾凯咨询集团对长期监测采集的数据资料;
- 行业协会、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政府部门和官方机构的数据与资料;
- 行业公开信息;
- 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季报、年报和其它公开信息;
- 各类中英文期刊数据库、图书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文献资料;
- 行业资深专家公开发表的观点;
- 对行业的重要数据指标进行连续性对比,反映行业发展趋势;
- 通过专家咨询、小组讨论、桌面研究等方法对核心数据和观点进行反复论证。
报告简介:
1月31日前订购此报告可以享受2折优惠
中国政府除宣示在2008年以数字讯号向全球转播奥运节目,相关数字化政策时程亦将2010年数字电视节目全面开播、2015年全面停止模拟电视转播列为长程目标。在后续十年内,将目前全中国家庭电视机(数量约为3.4亿台)转换成数字电视,预估每年将有10%的模拟电视机会被数字电视机所取代,将带来至少1,000亿元人民币(以每台电视人民币5,000元计算)的消费需求。显而易见地,这绝对是一个价值千万亿元的巨大市场,也必定为数字电视产业带来新的契机。 面对这波即将席卷中国大陆的电视换机潮,MIC在2005年版的调查报告即开始以北京、上海、广深等中国大型都会城市的消费者对大尺寸数字电视的需求为核心,建构中国消费者的数字生活型态。今年,MIC又推出「2006 中国数字生活消费需求调查报告—平板电视篇」,除了持续针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都会区进行消费者调查,更特别新增成都、沈阳等二级城市做为调查区域,以了解二级城市与一级城市的差别,更有助于决策制定的参考。
2006中国数字生活消费需求调查报告让您在前进中国市场时,深入了解个人与家庭对数字影音产品的潜在需求,掌控最佳商机。本调查报告中揭露中国消费者选购理想家庭数字影音产品的心理面向,更深入剖析其对数字产品、服务及品牌的需求与体认,分析中国一级城市以及二级城市数字家庭影音产品市场特性与潜力,主要内容涵盖:平板电视购买者的消费需求、购买决策历程、购买者对价格与品牌认知、平板电视产品的认知、购买通路的分析、消费者的生活形态、数字家庭产品市场特性和潜力分析。
为了让此次调查研究的精准度更加显着,本研究亦根据市场变化筛选受访者,锁定的目标消费者必须拥有高度购买意愿与足够的消费财力,并具备主动积极搜寻平板电视产品的相关信息,加以对市场行情的深入了解,加以筛选,以达最具效益的样本接触。本调查研究以华北、华中、华南三大地区代表性都市:北京、上海、广州,以及西南地区及东北地区的代表性都市:成都、沈阳,做完整的大尺寸平板电视消费者需求调查。分别以产品购买群体的年龄、家庭月收入,购买产品类别等三个影响购买之重要变量进行样本分群,并从不同的面向作深而广的切入,为您建构中国大陆数字生活趋势,与消费群体市场区隔的利基。本研究调查收录了超过2,000张图表,勾勒出目标消费者对产品、品牌与行销通路的偏好,详细地建构出中国大陆最具代表性的平板电视消费群体的购买型态。
MIC为了维持调查研究的高度精确性,与全球前十大市调公司合作,取得高准确性与可信度的数字数据,让内容更臻完备,给予您更详尽精准的市场分析数据与服务,让您在经营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本报告共六册,分别对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进行了深入的平板电视消费者调查与分析,对中国的消费者进行汇总分析。
第一章 研究设计与样本分布
1.1 研究设计
1.2 样本分布
1.3 样本分群分析
第二章 中国调查结果分析
2.1 购买决策历程
2.2 价格认知
2.3 产品认知
2.4 品牌认知
2.5 生活型态
2.6 样本基本数据
第三章 北京地区调查结果分析
3.1 购买决策历程
3.2 价格认知
3.3 产品认知
3.4 品牌认知
3.5 生活型态
3.6 样本基本数据
第四章 上海地区调查结果分析
4.1 购买决策历程
4.2 价格认知
4.3 产品认知
4.4 品牌认知
4.5 生活型态
4.6 样本基本数据
第五章 广州地区调查结果分析
5.1 购买决策历程
5.2 价格认知
5.3 产品认知
5.4 品牌认知
5.5 生活型态
5.6 样本基本数据
第六章 成都地区调查结果分析
6.1 购买决策历程
6.2 价格认知
6.3 产品认知
6.4 品牌认知
6.5 生活型态
6.6 样本基本数据
第七章 沈阳地区调查结果分析
7.1 购买决策历程
7.2 价格认知
7.3 产品认知
7.4 品牌认知
7.5 生活型态
7.6 样本基本数据
第八章 研究方法介绍与样本分析
第九章 中国数字家庭产品调查结果分析
9.1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普及率
9.2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知名度
9.3 目标潜在消费者之比例
9.4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感兴趣程度
9.5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购买意愿
9.6 3C 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
9.7 3C 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之考虑因素
第十章 北京地区数字家庭产品调查结果分析
10.1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普及率
10.2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知名度
10.3 目标潜在消费者之比例
10.4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感兴趣程度
10.5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购买意愿
10.6 3C 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
10.7 3C 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之考虑因素
第十一章 上海地区数字家庭产品调查结果分析
11.1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普及率
11.2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知名度
11.3 目标潜在消费者之比例
11.4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感兴趣程度
11.5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购买意愿
11.6 3C 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
11.7 3C 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之考虑因素
第十二章 广州地区数字家庭产品调查结果分析
12.1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普及率
12.2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知名度
12.3 目标潜在消费者之比例
12.4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感兴趣程度
12.5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购买意愿
12.6 3C 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
12.7 3C 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之考虑因素
第十三章 成都地区数字家庭产品调查结果分析
13.1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普及率
13.2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知名度
13.3 目标潜在消费者之比例
13.4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感兴趣程度
13.5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购买意愿
13.6 3C 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
13.7 3C 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之考虑因素
第十四章 沈阳地区数字家庭产品调查结果分析
14.1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普及率
14.2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知名度
14.3 目标潜在消费者之比例
14.4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感兴趣程度
14.5 数字家庭产品或服务之购买意愿
14.6 3C 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
14.7 3C 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地点之考虑因素
电视家庭全套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