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照明电器行业生产技术的不断革新,为降低产品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许多企业已经积极采取措施,从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等多方面入手,减少汞、铅等有害物质的使用。例如使用汞齐、汞包等汞合

1.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照明电器行业生产技术的不断革新,为降低产品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许多企业已经积极采取措施,从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等多方面入手,减少汞、铅等有害物质的使用。例如使用汞齐、汞包等汞合金代替液态汞,减少或精确控制注汞量;研发低汞耗荧光粉、增加涂覆膜、提高疝气压力等减少灯内汞的消耗量;改进玻璃配方,生产与含铅玻璃相近的无铅玻璃;改进焊锡的配方,使用无铅焊锡等。不断涌现的照明新技术也为减少照明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开辟新的途径。例如无汞金卤灯产品是目前正在研发的一个热点,使用锌或其它金属替代物,代替汞激发荧光粉产生光线。微波硫灯,半导体光源,太阳能照明技术等非传统的光源产品也正在不断地突破技术的瓶颈,逐渐进入普通照明市场,成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一代照明产品。 2.废旧产品回收针对废旧产品带来的污染以及回收处理问题,企业与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了大量工作。 首先,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寿命。产品质量提高,寿命延长,对减少废旧产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国家标准规定对单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平均寿命已经提高到5000小时,许多企业还在致力于继续提高产品的使用寿命以及各方面使用性能的研究。产品寿命的提高大大降低了产品的淘汰速度,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废旧产品的数量。 其次,废旧照明产品回收处理也日益受到企业与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少数合资企业以及国内的一些领军企业,已经开始着手应对废旧灯管的回收处理问题并具备了一定的能力,有效地将荧光粉与玻管分离并分类回收、再利用。国内有关部门对废旧灯管回收设备的研发和制造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已取得了初步成果。 国家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关的标准与政策,对照明电器行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给予了一定的扶持: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节能中长期规划中》将“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开发应用及成套设备制造”、“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列为鼓励类产品或技术项目;将“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改造项目除外)”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列为限制类;将“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钨、锡、锑、离子型稀土冶炼项目及钨加工(含硬质合金)项目”列为淘汰类。废旧照明产品处理设备也已经列入新修订的《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节能灯、管型荧光灯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并对该两项产品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在对产品的性能及安全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在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对企业的质量控制,环境保护措施等都作了整体的评价和考察。 ●信息产业部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物控制管理办法),其中涉及高压钠灯、节能灯、日光灯、汽车用灯、节日灯等电光源产品及照明电器行业相关元器件产品。 ●照明电器标委会还计划于2007年完成“报废照明设备回收处理规范”和“照明电器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定规范”的制定工作,井拟建议强制性实行。 ●在《“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中提出将制修订“气体放电灯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废旧气体放电灯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还将对“废旧有色金属储存、拆解、运输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电子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规范”等10余项相关标准进行铡修订。
目前,照明电器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刚刚起步,还需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政策、标准;提高技术、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能力,促进照明电器行业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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