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前,在3G设备方面,主要有欧盟、美国、韩国、日本、中国等参与角逐,3G标准竞争也主要在这几股力量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全球3G竞争日益白热化的情况下,有必要分析一下其他几个国家角逐3G的策略,从而为我国参与3G角逐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目前,在3G设备方面,主要有欧盟、美国、韩国、日本、中国等参与角逐,3G标准竞争也主要在这几股力量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全球3G竞争日益白热化的情况下,有必要分析一下其他几个国家角逐3G的策略,从而为我国参与3G角逐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一、美国:技术中立和运营商自行选择开展3G
  在电信领域,美国政府一般不承担产业政策职能,而是奉行独立管制体制下的技术中立政策,不干涉运营商的技术选择,主要通过市场选择和自由竞争来确保其在全球的技术开发优势,其大部分信息技术标准往往并非由国家来制定,而是由企业先在市场推行,成为事实上的市场标准后,再由ANSI、IEEE、IETF、ISO等标准组织采纳。技术中立使得美国在2G时代多种技术(如CDMA、GSM、IDEN、DAMPS等)争奇斗艳,不过随着由2G时代的卖方市场走向3G时代的买方市场,技术标准在市场中逐渐融合统一。与我国不同的是,美国人一般说的三大3G标准是指CDMA2000、WCDMA和UWC136标准。

  3G主流技术的基础CDMA技术主要由美国高通使其商用化,高通控制相当数量的CDMA专利,尤其是链路底层专利,奠定了高通在三大标准中超级竞争者的地位。高通主导的CDMA技术基础上的CDMA2000标准市场化走在前列,不过由于技术中立政策,高通在美国国内并未得到政府偏袒,CDMA首先由韩国采用,在韩国商用成功后,再回到美国市场。高通原先的业务包括CDMA标准开发、芯片开发、系统设备和终端设备制造,由于其在产业链上垄断影响过强,遭到其他厂商联合抵制,高通将系统设备和终端设备制造部门分别卖给了欧洲的爱立信和日本的京瓷公司,主要专注于标准设计、芯片开发和业务开发平台设计三个领域。虽然高通对三大标准都有相当影响,但其主要向全球推销其主导CDMA2000标准,因为CDMA2000的芯片市场的90%控制在高通手中,其次高通为CDMA2000设计的BREW业务开发平台也可为其谋取不少利益,而WCDMA的芯片和业务开发平台都有多家竞争。

  CDMA2000目前可以用在三个无线频段上,即800M,2000M和450M。不同频段的技术基本相似,但不能相互漫游,3G规定的核心频段是2000M,目前只有3~4个运营商开通此频段网络,在此频段上全球也只发了3张牌照。美国运营商如VERIZON、SPRINT PCS原先就在800M的频段上运营CDMA网络,可以直接在原来网络上升级就可实现3G。因为美国没有3G运营牌照制度而只有频率许可,运营商只要有频率许可就可开展业务,无需获得3G运营牌照。

  美国制造厂商主要有摩托罗拉、朗讯、北电等,都同时开发CDMA2000和WCDMA标准,但由于在CDMA2000技术上开发时间较长,优势也更为明显。美国第二大运营商CINGULAR、第三大运营商AT&T(现已合并)、T-MOBILE等采用GSM技术,目前正在进行WCDMA网络建设。

  二、欧盟:政府积极推动3G运营,带动产业升级,保持市场优势
  欧盟厂商主要有诺基亚、爱立信、西门子、阿尔卡特等,都以开发WCDMA为主,其中爱立信和阿尔卡特也同时开发CDMA2000,西门子还开发TD-SCDMA。而诺基亚更具有代表性。诺基亚商业模式比较独特,凭借出色的市场策略成为3G最强力的竞争者。诺基亚从芯片开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手机操作系统到业务平台都具有相当竞争力,其中在终端上最具实力,占据全球约35%市场。虽然目前电信系统设备行业不景气,但由于终端市场比较稳定且容量不断快速扩大,因此其在研发上有稳定充足的市场资金作为后盾,使其在WCDMA中拥有几乎最多数量的专利。虽然诺基亚并未推出TD-SCDMA和CDMA2000的商用系统,但其已经成为CDMA2000的演进技术CDMA2000 1XEV-DV的主导者,也在TD-SCDMA拥有最多的基本专利份额。

  欧盟电信管制框架也确立了技术中立政策,但欧盟政府同时也要求每个政府至少发放一张WCDMA牌照,以便用户漫游。欧洲运营商出于网络升级考虑,基本都有WCDMA制式。与美国不同的是,欧盟政府积极推动3G发展,2000年先行高价拍卖牌照,在发放的牌照中,对运营商部署3G时间予以强制规定,在多个运营商因财务危机无力按时部署3G时,又适时出台一些有利政策推动3G发展,如允许网络设施共享、强制2G运营商提供新3G运营商网络漫游服务、适当延迟3G服务提供时间等。

  可以说,欧盟在发展3G上比较着眼于宏观经济层面。在发放3G牌照上采取高价拍卖方式,意以提高社会福利和经济资源配置,但对电信运营业本身却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欧盟积极推动3G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希望发挥3G给经济和就业带来的良性外部效应,带动信息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调整,抢占信息科技阵地,繁荣服务业。欧盟在整体信息科技实力逊于美国,移动数据服务业务开展得也不如韩国、日本,但欧盟在2G的GSM发展上却比美国、日本、韩国等享有较大市场优势,因此欧盟政府意图通过3G发展,保持GSM市场领先优势,并带动移动数据信息服务业务发展。

  三、韩国:政府强力推动“3G运营带动设备制造出口”战略
  韩国的2G采用CDMA技术,高通CDMA技术的产业化中韩国人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在CDMA2000技术研发上韩国有很强的实力,电信设备制造商主要有三星、LG、现代等公司,全球大部分CDMA和CDMA2000终端由韩国制造,目前每年仅CDMA终端出口达150亿美元,已占据美国CDMA手机市场大部分份额,与汽车、半导体并列为三大出口产品。韩国由于国内运营市场相对较小,认识到电信设备制造是个天然国际性竞争市场,较运营业容易对外拓展,其移动网络和3G发展策略主要是以运营先行带动设备制造,因此很早就发放了3G牌照,其中2张WCDMA分别由SKT和KTF获得,1张CDMA2000由LGT获得。

  实际上,韩国3个移动运营商都在经营800M的CDMA2000 1X EV-DO,这在其他国家都被当作3G,但因为无需申请新的3G频段,直接在原有网络上升级即可提供服务,因而在韩国称作2.75G。韩国的WCDMA商用网络虽已进入运营,但由于CDMA20001X EV-DO网络的数据传送速率、商业模式、技术成熟度目前还优于WCDMA,因此WCDMA运营并不理想。韩国发放WCDMA牌照的意图主要是拉动相关设备制造的出口,这种策略实施目前很成功,三星、LG在终端销售量猛升,超越许多对手,正逼近全球前2位的诺基亚和摩托罗拉,终端销售利润也给其系统设备研发带来了充足资金。韩国的WCDMA终端成熟性比较好,被国际3G运营商大量采购,如和黄今年从LG采购一批WCDMA终端超过10亿美元。因为3G运营较早,韩国与日本的移动数据增值服务目前走在世界前列,韩国和日本的运营商也利用其开发的增值服务平台和工具,对外开展合作服务,如SKT与中国联通合作。

  四、日本:运营商主导3G产业链,与制造商联手拓展
  日本2G主要采用自己研发的PDC标准。由于当时电信市场比较封闭,日本采用自身标准对其国内设备厂商与国外厂商都制造了明显的“门槛”。一方面国内设备市场国外厂商难以打进,另一方面国内厂商也未能走出国门。虽然日本的国内电信设备市场由国内厂商占据,但与摩托罗拉、爱立信、诺基亚、朗讯等欧美电信巨头相比,电子电器业领先的日本却未在电信设备领域产生欧洲诺基亚、美国摩托罗拉一样的世界级电信设备巨头。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最早对中国出口富士通程控交换机,但在后来中国大规模发展的移动设备市场几乎无所收获。日本曾经大力向国外拓展其PDC标准,但最终无功而返,因而包括日本人在内的多数人认为,日本2G采用自己的标准的弊端大于利处。不过也有人将I-MODE的成功称作PDC成功,但实际上I-MODE并非移动技术标准,而只是数据服务平台和服务模式,也可设法移植到其他技术平台上。

  日本2G电信设备市场能够利用自主的PDC标准对国外厂商产生明显“门槛”,实际上也与当时日本电信市场封闭和垄断的格局有直接关系。因为日本最大的运营商NTT同时是最大的固话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相当于目前我国电信市场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三家合并的实力),是一家独大,属日本政府直接控股,NTT的研发力量在全球运营商中屈指可数,直接参与PDC标准开发,因此只要NTT决定采用PDC标准,其他运营商和制造商不得不跟进。

  日本在3G上吸取了2G教训,主要采用了国际上普遍采用的WCDMA技术标准,但其WCDMA标准又与欧洲有些差异。同时日本KDDI的3G采用CDMA2000技术。日本也较早发放了3G牌照来刺激运营和设备制造业发展并走出国外。目前日本3G设备制造的国际竞争力比起2G时代迅速提高,尤其日本的3G终端制造甚至已经领先全球半年左右,商用终端种类几乎占了全球一半,甚至走在欧、美前面,NEC、索尼等系统设备也已在欧洲的WCDMA商用网络中较多使用。日本3G移动数据增值服务也走在前列,NTT DoCoMo在3G业务运营后,增值数据服务也进一步处于上升态势。

  从日本3G发展看,由于运营启动较早,其设备制造商的国际竞争力超过2G时代,但NTT在产业链中的控制地位并未改变,而制造商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被动地位,在研发决策、利益分配、市场调研等方面过于依赖NTT,NTT的强势力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造商发展空间,日本制造商也基本上未对另一家运营商KDDI运营的CDMA2000网络设备花气力开发,KDDI的CDMA2000设备主要依赖摩托罗拉等国外厂商。

  另一方面,NTT垄断力量也造就了其超强的运营服务和市场开发能力,使创建的I-MODE模式的低速移动数据服务大获成功。相比韩国以设备为重心的国际拓展,日本更积极向外拓展运营服务。NTT DoCoMo利用其在国内经营所获得的丰厚利润,一直对外积极拓展运营服务,如向东南亚、欧洲和美国等拓展运营市场,但由于其I-MODE模式和FOMA可能过于特性化,加上社会环境差异,因而运营拓展并不怎么成功。

  五、四国角逐3G策略对我国的启示
  首先,从以上4个国家角逐3G的策略看,美国和欧洲政府所确立的运营技术中立政策逐渐被其他国家借鉴和认同。因为从实践看,政府和企业在确立技术标准方面往往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上往往对技术专利争议、技术发展演进、技术的市场性检验等方面存在信息判定偏差,从而导致产业整体发展的偏差,尤其确立产业技术标准往往需要组织庞大的基础研究,这并非政府所擅长。从美国看,虽然由于2G中技术标准不统一导致付出一定代价,但对技术中立政策的崇尚使其在全球保持强大的技术创新力,在如4G、WiFi、WiMAX等新的无线技术上都已走在世界前列。

  其次可以看到,目前全球3G设备市场集中度非常高,都集中在以上各国的少数几家垄断厂商手中,标准竞争也严重依赖这些具有超强市场竞争力的垄断企业,韩国和日本还拥有NTT、LG这样集运营与制造一体化的垄断企业。这些垄断企业拥有强大的研发力量和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且有源源不断的市场资金支持,在技术市场化方面是政府无法取代的,也是技术标准竞争的真正主导者,这一点在我国参与技术标准竞争中至关重要。

  第三,韩国和日本的运营带动制造、制造与运营联合对外拓展的策略也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相比来说,由于运营模式、消费习惯、文化等差异对电信运营业影响更大,导致运营市场的国际拓展风险更大,运营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也远不如设备制造市场。因此在对外拓展中,应当充分利用运营业的先行带动和支撑,推动以设备制造业为重心的国际拓展。

  最后,韩国和日本在2G和3G标准上都采取不同的策略,这其中的成功和失败也可给我们提供深刻启示。标准的采用应当根据客观实际情况而定,尤其在国际拓展中,标准更成为决定性因素。10年内中国移动用户的市场容量在6亿户左右,而全球可达30亿户,如果标准不与国际接轨,无论制造还是运营都将会受制,再加上我国电信市场开放程度今非昔比,移动市场又已从买方市场走向卖方市场,标准竞争成本也将远远大于2G时代。
启示